昨天埃及發生氣球慘劇,有9名港人遇難。慘劇中,只有兩人生還,包括一名英國人和埃及操作員。
那個埃及操作員是第一個跳籃逃生,身上有七成燒傷。有報導指,如果那操作員能把燃料罐的閥門先關掉,可避免燃料罐爆炸。網上有不少人留言指當時情勢混亂,那操作員不及細想,本能逃生,不應責怪。
我當然不知道當時實際情況,也不能客觀地去評論那操作員有多少責任。不過,且讓我說一下個人意見吧!
首先,我不知道熱氣球營運公司有沒有考慮發生火警的可能,我恐怕是沒有了,因為如果有,營運公司應該要設計應對程序,包括操作員必須要關閉燃料閥門。另外,吊籃內應該備有滅火筒。
據報導,意外中,每名遊客要付大約千四港元,以一次升空可乘載18名旅客,一天只進行4次旅程,一個月的收入便有超過300萬港元!我不知道那操作員有多少月薪,正常情況下,操作氣球應該是很簡單的工作,不用高技術、學識的人,但是,他的責任涉及旅客的生命安全,營運者應要以不低的人工,聘用有責任心,危急關頭會以旅客生命為先的人作為操作員。
今次意外發生後,很多人都說熱氣球這麼危險,根本不應參加,恐怕是「事後孔明」。從數字上,氣球發生意外的機率很低,熱氣球作為在空中優閒欣賞風景,可說是老少咸宜。當然,經一事,長一智,下次考慮乘坐熱氣球,要看看氣球設備的狀態,操作員的態度。
不過,目前來說,要我付千多元坐熱氣球,花不起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