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30日 星期六

特價...特別高價?



嘩,特價,定是有「著數」!

一件 4.5 元,兩件 9.5 元,那即是便宜了多少?唔...,等一等,怎麼買兩件平均比買一件還貴 2 毫半?難道是貨品太受歡迎,不想同一顧客買得太多?

答案:一件的真正價錢是 4.9 元...我知道,因為我買了一件...


2011年4月25日 星期一

人心不足

明明是得到多了,卻仍然忿忿不平,只因為人心不足。
知足常樂,很多人都做不到。
智慧低的人,當然更不易參透這道理,更易受人唆擺,只懂忿怒沒有了的半杯水,不懂享用有的半杯水,尤其是之前半杯甚至更少的水也接受得到。

滿腔怒火,有如「七傷拳」:「未傷敵、先傷己」,值得嗎?


2011年4月21日 星期四

議員反對加汽車首次登記稅的理由

自由黨的劉健儀說見到一排排的巴士在路上,不應把交通擠塞歸咎私家車。民建聯的陳克勤說有屯門居民共同以七人車出市區上班,油費一程只需 120 元,比乘公共交通要總共 140 元節慳 20 元。

陳議員,不知你是有心抑或無意,你舉的例子怎麼沒有泊車費?怎麼沒有購買七人車的成本費?

劉議員,你說路上增加的巴士也不少,那妳的建議是什麼?應減少巴士數目?應增加巴士費?



2011年4月18日 星期一

最低工資的計算,可以很簡單

當日子開始接近最低工資法例的 5 月 1 日生效日期,勞資雙方對法例好像愈來愈疑惑,覺得有不清楚的地方,尤其是對於休息日、吃飯時間有否工資更是爭論不休,政府亦始終不肯一錘定音,說明有或者無。

其實,法例可以很簡單:是工作時間便要算作工時,要付至少每小時 28 元的最低工資,其他時間(如吃飯時間)或者日子(如休息日)便不需要付工資。如吃飯、或者休息日也計算工資,法例便會變得複雜,例如要訂明連續工作多少時間資方要提供有薪飯鐘、連續工作多少天要提供有薪休息日。而且,可以預計會有不少(姑且說是無良僱主吧)會以散工代替長工去迴避這些飯鐘、休息日要求,例如以上、下兩班甚至上、中、下三班;每星期以兩至三名員工去代替一個員工去避免支付有薪飯鐘和有薪休息日。

現在勞方和有工會背景的議員硬要資方給予有薪飯鐘錢和休息日,是要以個人利益不惜把法例複雜化,而且,這「利益」是短期的:就算現在真的訂立有薪飯鐘、休息日,今次僱主給你佔了便宜,以後再次檢討增加最低工資時,難道不會把那些有薪飯鐘、休息日成本計算進去麼?到時工人再無「著數」,但法例的複雜性已成,無必要地增加了勞資雙方的爭拗。

政府不把法例說清楚,只是不斷地以間接形式去希望僱主和工人自己去領會「飯鐘」和「休息日」不須計工錢,是不想做「醜人」罷了。

這兩天聽到不少僱主訴苦說成本大增,有大廈管理公司因要付最低工資而增加管理費,可以預計其他物價、服務費用也會因今次最低工資而增加,我覺得市民如果覺得訂立最低公資是合情、合理的事,便要預備因而付出更多,不要埋怨。這事例也正好讓市民體會一下,社會上的事情是一環扣一環的,很多事情都不是「事不關己」的。好像有些議員、市民鼓吹的「全民退休保障」,好像只是政府付鈔,但「政府」的錢,是來自立稅人,當人口比例老化,到時可能要加薪俸稅等去增加收入去支付全民退休金。



2011年4月14日 星期四

扣人工

立法會今天的會議中,有不少議員動議扣減官員的人工,因為他們的表現未符(議員?)的期望。

立法會議員們,你們的表現也好不了多少,我覺得更差。從早前的調查你們的 13% 滿意率,看來大部份市民都不滿意你們的表現,你們有否自我檢討?有沒有「查找不足」?可有改善計畫?

你們懂得要求政府官員減扣人工,你們覺得你們自己是否更應先減?

若果今天舉行立法會選舉,我找不到滿意人選去投票。希望 2012 之前,有新政黨出現,能多做實事,真正為整體市民長遠利益,不譁眾取寵、不空喊「民主」口號的政黨出現。

不過,我不存厚望...


2011年4月10日 星期日

抗議港鐵加價,不如轉為公營

有政客、議員、市民抗議港鐵加價。

港鐵作為商業機構,有盈利是無可厚非。是否不合理利潤,我不知道。不過,如果利潤真的很巨大的話,港鐵的股價定會飛漲。港鐵近兩年的股價,都是窄幅 20 至 30 元上落。

那票價可加可減機制,究竟是否不公平、有問題呢?有的話,2007 年通過兩鐵合併和這票價機制時,立法會議員為什麼不指出問題所在?這些立法會議員是否把關不力,是否失職?應否全部引咎辭職?

抑或他們其實只是輸打贏要,逢加必反?

要港鐵不加價,實有干預自由商業運作之嫌。我覺得要麼,引入更多競爭,要麼政府把港鐵收購成為公營。

看香港議員、市民逢加價必怒氣沖沖、激烈反對,其實應該把所生活相關行業全收歸政府,全部免費...

不如再取消薪俸稅...

不如再每位市民每月派6千元...

希望不會有市民真的贊成我上面的荒謬提議...不過,很難說,可能有議員引用為黨綱也說不定。



2011年4月8日 星期五

App 氾濫

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愈來愈流行,Apple 的 iTunes 和 Android Market 供人下載的免費、收費應用程式(Apps)也愈來愈多。

我覺得現在有不少 Apps 是「為 App 而 App」,因為有不少提供網上資訊或者串流服務的,其實以網站提供便可,實在不用另外開發一個 App。本來特別去開一個 App 亦無大不妥,但愈來愈的 App ,令到手機、平板電腦上的 icon 愈來愈多,而且用戶需要更新的 Apps 亦相應增加。公司開發、維護 Apps 所需要花的資源,亦比網頁所需的多。

所以,除非預計所開發的 App 可以離線工作,否則用 App 而不用網站,尤其是已有網站的,實在是浪費開發資源,亦令用戶增加麻煩。

當然,現在智能手機、平板電腦愈來愈流行,沒有特別給它們用的 Apps 好像有點落後,所以只好有理沒理都開發 App。

很欣賞 YouTube、Wikipedia 、Yahoo 等以針對 IOS 和 Android 的網站去提供服務,相反國泰航空、Google 地圖手機版等 Apps ,我覺得是沒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