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凌晨,發生一宗中四女生,企圖游繩離家,和朋友慶祝生日,但所用尼龍繩不勝她的體重而斷裂,女生墮樓,傷重死亡。
從題為《優異生爬尼龍繩逃家墮斃 父母禁外出 疑往慶16歲生辰》的報導的留言,見到兩種相反的觀點:一方是責怪少女不智也不應嘗試夜深外出,另一方認為少女的父母不應阻止少女午夜外出。若果說前方意見,大多是由(比較)成長者提出,後者大多是由(一些)青少年所提出,相信雖不中亦不遠矣吧!
剛從收音機聽到有主持說現今社會,為人父母不應依自己年代的標準去規管子女,因為「時代已經不同了」。
人應該隨時代改變而改變,是對的。但是,有些道德、自我保護、保護親人等標準,並不是在短短數十年間而改變得翻天覆地。好像今次事件,雖然作為旁觀者不知道那家庭一向是否融洽,但單看今次父母禁止 16 歲女兒晚上外出不回家,和朋友「慶祝生日」,相信不能說有原則上的錯誤吧?16 歲的小女孩,懂得世途險惡麼?懂得「帶眼識人」麼?今次的意外令到少女死亡,當然是令人惋惜,但若果少女成功外出,誰可保證故事的結果不會是另一種悲劇:例如遇人不淑,被人侵犯,而發生這些事例,比今次墮樓意外的發生頻率,是高得多!
阻止子女外出,更不是香港、中國人專有的教育子女方法,美國家庭,也經常會禁些子女外出,就是他們父母常說的:「you are grounded」的意思。
若果說現代 16 歲少年外出通宵玩樂不歸,是現世代很正常的風氣,恐怕是那類青少年的「自我催眠」,把自己的生活圈子的習慣當成社會共識,並說反對聲音是「落伍」、是追不上時代。我覺得那些人,和吸煙、「界」手的人差不多,以為其他人不做而自己做是有膽色、有型,其實是傻子罷了:你拿刀插大脾,我唔覺得你好型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