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9日 星期日

本港社區有至少六萬名嚴重病患

昨天,葵盛東村昨發生屠殺慘案。今天的報章,當然對這慘劇作深入報導,事發經過、行兇者和被害者的背景資料可說是鉅細無遺。當然,亦有訪問專家對事件的意見。

據報導,中文大學精神科學系教授李誠表示︰「疑兇可能患有被逼害精神分裂症,對他人的行為舉止極為敏感」,「屬於高風險,已不適宜在社區居住」。「不適宜在社區居住」?不知道香港現可有法例強制某「病人」不可在社區居住?我印象中好像沒有。不知李教授道出了問題,可有好辦法提供給政府、社會。

他又稱︰「本港社區有至少六萬名嚴重病患」。六萬人?那差不多百多人當中便有一人,即平均每輛雙層巴士,便可能有一嚴重精神病患者!

不知道李教授所謂「嚴重病患」對社會是否有如葵盛屠殺案中兇嫌的威脅,若果沒有,說出這數字是否有「恐嚇」之嫌,若有的話,他有沒有提議應怎樣處理?怎樣確保「病人」定時覆診、按時食藥?

在講公平、自由、無歧視的原則下,我覺得沒有好的辦法去防止昨天的慘劇再發生。我希望遇到這種情況,事發時旁人能盡力挺身而出,阻止狂徒肆意傷人。每個人更要有心理準備,不幸無辜被襲時,要為自己的生命、人身安全搏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