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8日 星期一

發花癲

現在,香港當然是處於冬天。但是,很奇怪,在街上,隨處可見繁花盛開,很多洋紫荊的花甚至已經開始凋謝、丟到地上,給途人踐踏後,地上染得一片片紫藍。

印象中,洋紫荊應該是春天開花,香港通常都是3月左右才是它們盛放之時。我估計今年這種冬天開花的情況,大概是因為初秋時氣溫曾經突然驟降了數天,隨後氣溫卻持續高企,植物們以為之前是冬天,現在已經回暖,是春天了,所以忙不迭地開花吧!

植物給天氣弄得發瘋了,算是「發花癲」吧!


2011年11月25日 星期五

港台烽煙節目換主持

香港電台前天公佈兩名「名嘴」主持吳志森和周融,今年約滿之後將不會獲續約,所主持節目《自由風自由Phone》和《千禧年代》,將改革節目形式,據相關報導,副廣播處長戴健文表示改革目的為:「希望在節目中多一點時間表達意見,以及提供多一點時事議題背景資料以作討論,他們也會主動「走出街」做街訪,反映更多不同聲音,而非每日只由「熟客」致電電台發言。由於節目環節多了,不再需要由兩個主持人對談」。

今次事件,在不同政治立場的人,有不同的解讀,有不同的疑問。若果根據戴健文的改革目的,我支持這次改革。

我從一、兩年之前,已經不再收聽電台的烽煙節目,因為大部份主持有既定立場,而主持更是根據自己的立場、喜好去主持節目。收聽他們的節目,聽眾不會收到正反雙方資訊。在眾多談政治的主持中,我只對梁家永有好感,覺得他能真的盡量持平,他能夠繼續主理烽煙節目,是好事。

若果說比較吳志森和周融,我會覺得吳志森的離去是好事,因為電台鬧政府、鬧建制派的,還少麼?少了吳志森一人,可說是少了九牛一毛,市民要聽鬧政府、建制派的言論、立場,還有大量選擇,單單商台便早、晚各有節目提供。

如果港台改革節目後,真的能「提供多一點時事議題背景資料以作討論」,是市民之福,可以讓有獨立思考的人,(包括我...)可以客觀去分析對錯,選擇正確的立場,不會只聽到有立場的主持單方面的「資訊」或者抹黑。

當然,人對喜歡的東西,是多多也不會嫌多,討厭政府、建制派的人會覺得現時的大氣電波只是單方面的聲音並無不妥,是好事,撤換吳志森是有陰謀,是壞事。只希望他們能放開胸懷一點,聽聽不同意見吧。

2011年11月22日 星期二

食肆衛生:眼不見為乾淨

最近,有幾間食肆傳出衛生問題,包括:有人投訴在大家樂的食品、醬料發現膠紙、半活蟑螂美心快餐有已辭職「廚師」聲稱用清潔廁所的「鮑魚刷」炒飯甜品店的涼粉內有指甲鉗,某茶餐廳所售賣的粥內有曱甴等。

先說說美心集團的回應,據報導,他們強調「該鮑魚刷是在廚房作清潔廚具用途」,這回應認真得令人發笑。

這「鮑魚刷」事件,是人為攪事,其實一般食肆都不會發生。但是,這事件也反映了不少(大部份?)食肆員工,都不會把食物衛生放在很重要的位置。

至於廚房裡有老鼠、曱甴、蒼蠅等,我相信除了很高級(食品價錢很貴)的西式廚房之外,其他食肆全都有那些「小動物」,只是他們通常不會跑到食客面前,或者不會在食客的食物中發現罷了。當然,在食物中見到,一定要投訴,尤其是活生生的在食物中,更加有可能會影響健康,所以就算明知食肆不能杜絕它們,也必須令食肆把它們的數量盡量減低。

外出用膳,對健康是沒有什麼好處:很多時食物不但高油、高鹽、高糖,也有較多的細菌。幸好,人自身有抵抗力,對於「一般」的不潔也可以應付得到,只要不是視覺上看見,影響了食慾便算了。

後記,我親身遇見過的食肆「小動物」問題:
1. 冷飲內有小「蚊滋」。
2. 盅飯內有蒼蠅。
3. 點心內有疑似曱甴、蒼蠅殘骸。
4. 自助餐碟旁有原隻死曱甴。
5. 曾經在某酒樓打雀局至午夜,當大部份其他食客離開,酒樓把部份燈熄滅後,聽到、見到有老鼠已急不及待在場內「奔馳」。

2011年11月8日 星期二

2011 區議會選舉 – 後評

上星期天舉行了區議會選舉,我所屬的一區只有一個人參選,他自動當選,所以我不用投票。

今次選舉的結果,公認為是泛民慘敗,其中輸得最慘的,是公民黨,其次是人民力量和社民連。看這兩天的訪問和幾個政黨自己的初步檢討,人民力量好像還是覺得感覺良好,雖然承認所謂「票債票償」是失敗,但卻對於60多人參選,只有 1 人羸得議席,視為正常,因為從來沒想過會羸,不知道一心一意投票給他們的選民,有什麼感受。

公民黨這兩天他們自己解說失敗原因,不少是歸咎於他人:說什麼選民因「蛇齋餅稷」投建制派票、被人用港珠澳大橋和外傭居港權官司抹黑、懷疑中聯辦干預、有很大數量對手選票離奇出現、律師議員沒有對手有的資源去在地區工作上勝過對手等等,總之給我的感覺,是推諉他人。

公民黨給我的感覺,是不懂得政治,更不懂得在民主制度中搞政治。民主制度,是以人民、市民的意願,去決定政黨、議員的成敗。民主制度,是少數服從多數,所以多數人贊成的便是「對」的了。所以,在兩件公民黨說被人抹黑的官司裡,無論你公民黨自命有天大真理,市民覺得你錯,你便是錯。公民黨如果真的明白民主制度、記得自己是在搞政治,便不會採取「橫眉冷對千夫指」的態度,由得市民怒吼,市民抗議時還送人一本《基本法》。公民黨若果相信民主制度、支持民主制度,他們應該做的,是分析給市民聽,那兩場官司,對市民有什麼好處,說服市民打那兩場官司是對的。看不見公民黨有虛心做那些事,更遑論成功說服市民。若果公民黨覺得自己「眾人皆醉我獨醒」、「清者自清」、「但求無愧於心」,那他們實在不適宜參與政治。

不過,我始終不覺得那兩件官司,興訟人是對的。港珠澳大橋環評官司,我不知道究竟興訟人有多少把握去打羸官司,令港珠澳大橋計劃取消。我覺得勝訴機會根本極低,那官司的目的是阻延興建,為難港府,多過是迫使計劃取消。但是,那一拖延,卻影響了不少建築工人生計,增加了工程成本,浪費了納稅人的錢。

外傭居港權方面,我覺得外傭可以打官司,因為香港是法治的地方,香港有這自由。但是,我覺得外傭打這官司不合理,外傭方以基本法條文作為理據,是利用基本法條文字面,是「取巧」。香港人抗拒讓外傭們有居港權,不是因為他們的種族、膚色、語言等原因,而是因為香港納稅人的負擔能力。大部份香港基層市民覺得尚未能獲得足夠福利,在毫無準備下,若果要支持多十數萬要政府、社會資源照顧的外傭,香港如何支持得到?硬要去做,是「打腫臉充胖子」。最重要的,是外傭來香港工作之前,都明白不會有居港權,他們若果覺得被委屈,可以選擇不來香港,或是以其他身份來香港工作、生活。

所以,把外傭工作期剔除於居港期,不存在歧視成份。

我亦不明白法官的觀點。他覺得入境條例抵觸基本法,但入境條例中除了外傭外,也將其他多種人如解放軍、外交人員、外地來犯人等居港期,不計算進那 7 年居港期,怎可能單獨抽空針對外傭那部份是抵觸基本法所以失效,其他卻可以保留?究竟是根據法理、抑或是情理,怎可各取一半?

話說回來,公民黨繼續我行我素,覺得錯的是市民、是其他人,那他們在政界中,縱使不致完全滅亡,恐怕將沒有很大的發展。

2011年11月4日 星期五

希臘公投

今個星期初,希臘總理帕潘德里歐特然表示會就接受歐盟援助與否,進行一次全國公投。這很出人意表的行動,不但令德國、法國等歐盟國家大感不滿,也令全球股市震動。因為一般估計,希臘民眾很大機會會投反對票,會對歐盟以致全世界的經濟,帶來很大的傷害。在國內、外的政治壓力下,帕潘德里歐看來會取消公投。

今次事件,帶出一些對民主的絕對優越性、正確性的疑問:
  • 為什麼歐美等民主國家,竟然扼殺一個國家的公投?
  • 希臘民眾投反對票,對世界來說是否不正確?
  • 希臘民眾投反對票,對希臘自己來說,是對或錯?若果是錯,為什麼人民會選擇錯誤?
  • 如果明知民眾會進行錯誤的選擇,現在不讓希臘人民進行民主的公投,對嗎?
  • 民主,會有「錯」的情況嗎?

以上的問題,對於不同政治立場的人,相信會有不同的答案。而且,我覺得答案不應是簡單的「是」或者「不是」。
我不打算說我自己的答案,讀者自己思考一下吧。

2011年11月1日 星期二

是本、是末?

越來越少打網誌,打篇短短的吧!

在舊公司的一次培訓中,看了一段我覺得很有趣,關於經濟的諷刺性故事,大致上是:有一家人,僱用了一個花王打理花園。為了要處理這花王的薪酬、福利等,這家人於是請了一個會計。要保護會計處理金錢,這家人於是請了一個保安。由於愈來愈多員工,於這家人請了一個人事管理。好景不常,由於經濟不景,這家人要減少開支,決定裁減一名員工。結果,花王被開除了。會計、保安、人事管理等繼續快樂地工作。

這個當然是寓言、笑話多於真實,但恐怕社會上、政治上,本末倒置的事情有不少。例如:公平、自由、民主、安定、繁榮、健康、環保等,很多香港人追求的「目標」,究竟是否全都真的是「目標」,抑或其中有些只是達到目標的手段?有些人,是否在追尋「手段」時,不惜放棄了一些「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