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0日 星期四

我看「驅蝗」

上週末,網上有人組織到廣東道進行抗議大陸人來港旅遊的「驅蝗行動」,其間有示威者對內地遊客辱罵,有些遊客受驚要躲進名店,事後多位香港主要官員及大陸媒體表示譴責。

大量內地旅客對香港市民造成很大影響,好像是一個共識,不過,我卻不很感受得到。廣東道那些名店,我是不會去光顧的,所以不知道那裡有多擠,旅遊景點如海洋公園、廸士尼樂園我亦極少去遊玩,而且,那些公園要買票進場,入園人數不是可以控制嗎?按理擁擠極亦有個極限吧?至於遊客常去的購物區,如旺角的街道、沙田新城市廣場等,那裡的商店在香港其他地方亦有分店,所以我要到那些商店購物,亦會選擇其他分店。最後,我居所附近亦非大陸旅客、自由行客購物的地方,所以總的來說,現在大量的旅客對我影響不大。

我覺得,大量外傭所造成的影響,難道比內地旅客少嗎?星期天的中環遮打道公園、行人專用區、一直延伸至灣仔、銅鑼灣等,被「佔領」的地方也不少啊!大家覺得接受得到,是因為懂得互相遷就並習慣了,但為什麼對內地遊客卻不能一樣取態?是否公平?是否受了「有心」傳媒、政客挑撥?

話雖如此,我並不是對現況百份百接受,我覺得那些在上水、粉嶺等邊境港鐵車站城市的走水貨情況,應進行打擊。我不知道早陣子深圳說會對同一天多次進出境的內地客特別抽查處理,有多有效,是否仍然執行。水貨情況(據說)如此嚴重,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內地對貨物打稅,而香港是免稅的,尤其是外來貨物,因此有些價錢較便宜。要抽稅的,是國內政府,所以打擊水貨的責任,理應在中方,亦只有他們才有法理依據去進行堵塞、檢控、嚴懲。另外,一些內地人是因為對香港出售的貨物有信心,所以就算同樣貨物不比內地便宜,如奶粉等,也要來港購買,對此原因,香港實在應在邊境設立一購物城,讓內地人不用到上水、粉嶺等地方去購物,讓那些地方的商店轉回市民日常需要的商店。為遊客特別興建的購物城,不是新鮮事,就算外國便有很多不同品牌的 Factory Outlet 的集中地,不少遊客亦會專程去購物,是行程的一部份。

總的來說,水貨客要打擊,影響上水等地點居民的純購物旅客要轉移,其他正常旅遊客人,應該歡迎和照顧,只要不被對中國的一切有偏見的政客誤導,大陸遊客多,可以是商機,可以是利多於弊。


2014年2月8日 星期六

「中產需要幫助」的反思

又聽到電台主持說中產受政府資助不足,說中產比低下階層慘云云。他拿出早前有新聞報導的一個例子,月入7萬的中產家庭生活支出只是剛剛好,每月只有千五盈餘作儲蓄。

中產沒有公認的定義,若果說收入、資產超過政府申請公屋、綜援等資助的限額便算入「中產」,恐怕的確有不少「中產」是生活艱難。我之前亦有網誌提議應該提高申請公屋的收入、資產上限,而租金多少應和收入、資產掛鉤。

撇開那些底層「中產」,如果像報導中月入7萬的較高收入中產,仍然因沒有政府資助而埋怨,我覺得是看不開、不懂知足常樂。與其計較於自己沒有很多資助,又要交相當稅款,若果能看成是「得之社會、用之社會」,甚至是自己有能力當做善事接濟窮人,是否較易接受?

月入7萬那個例子,我覺得沒有什麼出奇的地方,而且每月支出基本已經照顧各種需要,其中「小朋友 Pre-K學費」每月8000,我覺得是一個就算不說奢華,亦是高要求的選擇,是不必要或者有更便宜但更具成本效益的選擇。不過,就算維持他們的支出分配,我覺得每月有1500儲蓄亦可接受。每月1500元,即是一年有1萬8千元,5年不必動用這些儲蓄便有9萬元積蓄,最重要他們有一間買入價530萬元的單位,必要是可以抵押去取得現金,支付一些突發又需要大量金錢的事件。所以,這家人不算是「掹掹緊」。

有不少中高層「中產」不懂享受自己所有,只懂斤斤計較自己得到多少政府的資助,恐怕是人心不足,就算收入再高、資產再多、政府資助再加,隨著無止境的慾望,不斷提升的要求,將永遠都不會滿足,永遠痛苦。

2014年2月2日 星期日

廣東話是否、應否為法定語言?

今天看到一則新聞,關於廣東話被政府文件指為「不是法定語言」引起的爭議、甚至民憤。
報導中說:

「備受網民批評的專欄文章,來自教育局有關中、小學教育語文學習支援的網頁,其中第一段提到本港需發展兩文三語,而『雖然基本法規定中英雙語為本港法定語 言』,但近百分之九十七港人,都『以廣東話(一種不是法定語言的中國方言)作為家居及日常交際的常用語言』。文中更指普通話是中國的法定語言。」

在如今香港這種仇視政府、仇視大陸的風氣下, 有不少(甚至大部份)市民都當然立刻大表不滿,覺得是歧視廣東話,甚至陰謀論地認為是想消滅廣東話。

香港回歸只是17年,難道香港人的殖民地時間記憶已經如此模糊?回歸前香港的法定語言是什麼?是英文啊!我提出這點,不是說當年英國文化壓制中國人,是正確,而是說當年法定語言是英文,香港人日常生活、教育(除非是英文中學),都是以中文和廣東話進行,並不是禁止非法定語言。

我不知道有沒有公認或國際標準去界定「法定語言」,我的常識中,法定語言的一個重要作用是,在法律相關的文件中為法庭接受的語言,正如當年殖民地年代,所有法律文件必須以英文書寫,回歸後才是中文、英文都可以。

如果說「廣東話應該是法定語言」,那將來法律文件必須接受廣東字和廣東文化,如果係噉樣,會好似我宜家噉樣寫法,不過我哋一向接受嘅中文教育都唔係噉嘅,而噉嘅文章去到其他中國省份啲人會唔識睇、睇唔明......。

而且,由於廣東字一向不是正式中文書寫的一部份,有不少正寫都不為人熟悉,例如「尐」字,大部份人都是寫成「啲」字、甚至用英語「D」字,形容「現在」的有人寫成「宜家」、「依家」、「E+」等等。法律文件不能含糊,要將廣東話成為「法定語言」,法律界和普羅大眾,都要下一番苦功。

所以,廣東話不是法定語言,是客觀事實,而且大家都習慣,一向不覺得有什麼問題。不過,相反,說「普通話是香港的法定語言」,反而應該是客觀事實,因為普通話就是書寫用的中文,而法庭上說普通話,法庭亦要接受吧?

所以,香港法定語言的現況,大家都習慣不覺得有問題的,應該是:香港的法定語言是中文和英文,法律文件採用的文字是英文或者白話文。

其實,本身只是茶杯裡的風波,不過現在事事政治化,恐怕很難按道理去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