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日 星期日

廣東話是否、應否為法定語言?

今天看到一則新聞,關於廣東話被政府文件指為「不是法定語言」引起的爭議、甚至民憤。
報導中說:

「備受網民批評的專欄文章,來自教育局有關中、小學教育語文學習支援的網頁,其中第一段提到本港需發展兩文三語,而『雖然基本法規定中英雙語為本港法定語 言』,但近百分之九十七港人,都『以廣東話(一種不是法定語言的中國方言)作為家居及日常交際的常用語言』。文中更指普通話是中國的法定語言。」

在如今香港這種仇視政府、仇視大陸的風氣下, 有不少(甚至大部份)市民都當然立刻大表不滿,覺得是歧視廣東話,甚至陰謀論地認為是想消滅廣東話。

香港回歸只是17年,難道香港人的殖民地時間記憶已經如此模糊?回歸前香港的法定語言是什麼?是英文啊!我提出這點,不是說當年英國文化壓制中國人,是正確,而是說當年法定語言是英文,香港人日常生活、教育(除非是英文中學),都是以中文和廣東話進行,並不是禁止非法定語言。

我不知道有沒有公認或國際標準去界定「法定語言」,我的常識中,法定語言的一個重要作用是,在法律相關的文件中為法庭接受的語言,正如當年殖民地年代,所有法律文件必須以英文書寫,回歸後才是中文、英文都可以。

如果說「廣東話應該是法定語言」,那將來法律文件必須接受廣東字和廣東文化,如果係噉樣,會好似我宜家噉樣寫法,不過我哋一向接受嘅中文教育都唔係噉嘅,而噉嘅文章去到其他中國省份啲人會唔識睇、睇唔明......。

而且,由於廣東字一向不是正式中文書寫的一部份,有不少正寫都不為人熟悉,例如「尐」字,大部份人都是寫成「啲」字、甚至用英語「D」字,形容「現在」的有人寫成「宜家」、「依家」、「E+」等等。法律文件不能含糊,要將廣東話成為「法定語言」,法律界和普羅大眾,都要下一番苦功。

所以,廣東話不是法定語言,是客觀事實,而且大家都習慣,一向不覺得有什麼問題。不過,相反,說「普通話是香港的法定語言」,反而應該是客觀事實,因為普通話就是書寫用的中文,而法庭上說普通話,法庭亦要接受吧?

所以,香港法定語言的現況,大家都習慣不覺得有問題的,應該是:香港的法定語言是中文和英文,法律文件採用的文字是英文或者白話文。

其實,本身只是茶杯裡的風波,不過現在事事政治化,恐怕很難按道理去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