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8日 星期三

警察為何使用催淚彈

外國傳媒把香港的佔中行動稱為「雨傘革命 Umbrella Revolution」,香港有些佔中參予者和支持者怕「革命」這用字會觸動中央政府神經,所以建議改稱為「雨傘運動 Umbrella Movement」。不過,無論是「革命」或是「運動」,佔中者對雨傘作為象徵很是受落。但是,雨傘,在佔中這運動,其實最初的實際作用是什麼呢?或者從以下相片,可以看得到:


雨傘,不是用來遮太陽,不是用來遮雨,而是用來遮胡椒噴霧!一般打算和平地示威遊行的參予者,根本不用擔心會受胡椒噴霧噴射,因為若果你不去衝擊防線,如上圖般去推鐵馬,警方根本不會對你噴胡椒噴霧。所以,撐著雨傘、穿了雨衣、戴了眼罩和口罩,有些還圍了保鮮紙,是預了武力去衝擊警察!這些人還算是泛民議員和佔中領導所說的和平示威者嗎?

所以,雨傘的像徵意義,根本就是暴力衝擊!

警方遇到這些對胡椒噴霧有備而來的人,根本是不能有效對抗,在看不盡的傘海和人海,若果防線被衝破,誰能說結果會怎樣?示威人群决堤般湧出來,且不說他們會否對警察拳打腳踢去泄愤,有人跌倒被踩死的可能性亦不能抹煞。在胡椒噴霧失去作用後,要有效控制人群,使用催淚彈合理的,而結果亦證明它令瘋狂衝擊防線的行動停止。

佔中支持者和泛民把催淚彈形容為「過份武力」、「過份暴力」,甚至「大殺傷力」,但在發射了80多枚催淚彈後,沒有示威者有明顯的傷害。試想想,同果催淚彈真的是不安全、不人道,為什麼國際社會和聯合國不去禁止使用?

國際上多個國家,包括美國和英國等,已經在9月28日事件發生後,表示了對香港這運動的關注,但卻沒有譴責香港警方使用了催淚彈,如果他們認為使用是不當的,難道會不去指出?

雨傘所代表的暴力說成和平,催淚彈的合理使用卻說成暴力,香港竟淪落到如此是非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