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4日 星期二

我看 Facebook 的商業價值

報導︰高盛(Goldman Sachs)對社交網站 Facebook 的估值為500億美元 ,而高盛亦與來自俄羅斯的投資機構 Digital Sky Technologies 合共向 Facebook 注資5億美元。按高盛這估值,Facebook 的價值已超越 Yahoo! 和 eBay。

由於 Facebook 並沒有上市,它的實際盈利資料外人無法得知。所以,究竟 Facebook 的價值其實應是多少,高盛估計的 500 億美元是保守抑或過多,沒有人說得準。

Facebook 憑著它 5 億用戶群,肯定是有其無與倫比的接觸面。但是,我覺得它的營利能力,未必及得上以搜尋器為主業的 Google 。Facebook 是作為社交網絡軟件,很多用戶對使用其間的資料保密性很敏感。所以,縱使 Facebook 擁有龐大的用戶群,我恐怕 Facebook 從中可以進行的 Data Mining (即資料搜集及分析)很受限制,要為商戶對用戶進行針對性、主動的產品推銷,恐怕也不可能。所以,Facebook 如果不能找到一個有效利用它的客戶群的營利模式,它最終可能淪為一個純粹提供賣廣告地方的網站,這形式的銷售效率之低,和 Google 搜尋結果針對性的銷售,是差了一大截。

所以,Facebook 的價值超越 Yahoo! 我覺得也有可能,但我不覺得它的價值可超越 Google。當然,Facebook 正積極進行其他業務的發展和收購,可能它能在其他方面增加它的價值。

且看看我這對 Facebook 進行的「常識」分析方法,將來是否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