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5日 星期一

種票

種票問題,社會上鬧得熱烘烘,而且看來影響愈來愈大,可能有區議會議席要重選。

雖然好像沒有實質證據,說是那一參選人或者政黨策劃種票,但一般人感覺是建制派是黑手,泛民是受害人。是耶非耶,我不知道。

要杜絕種票,我覺得是20/80的情況:用20分力可以杜絕80%種票,但要杜絕剩下20%種票方法,恐怕需要用80分力,即是多倍資源。

例如,有提議說要全部選民做一次住址審查,我不知道如何能做得到。是否要市民拿住址證明到某審查處證明?什麼才算是有效「住址證明」?怎樣能防止「住址證明」做假?是否每次選舉前要進行審查?

縱使假設有實際可行的「住址審查」,相信要花不少額外資源。而且,審查如果有騷擾性,如突擊上門檢查,或者過程不夠便利,可能會有選民選擇不去投票或者退出選民登記。

現在有些傳媒、政黨口口聲聲呼喊杜絕種票,不知他們有否考慮這些執行困難?

我覺得應該選擇中庸之策,比較有成本效益和對選民較少騷擾,例如:現在每次選舉,選民都會收到通知書,只要要求選民必須有那通知書方可投票,那便可以杜絕亂填地址的情況。另外,上門調查,可只針對同一地址有大量選民的情況,便可避免不必要地影響其他大部份正常家庭。這樣,再加上市民主動舉報和選舉事務處認真處理投訴,相信便可以最低成本有效對付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