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4日 星期三

梁振英的天水圍說話

特首梁振英星期日在天水圍的大會,發表了一些針對反對派、反政府人士的強硬言論,當然令反對人士大表不滿,說他分裂社會,甚至直接說「特首瘋了」

今天看了香港電台《左右紅藍綠》評論員王岸然對特首說話的評論。之前對王岸然不太熟悉,不過看了這「評論」,他的立場很明顯了。他的歪曲事實,借題發揮去打擊梁振英,兇猛有餘,不過邏輯錯誤很多。我對王岸然批評的一些相反意見:

吳克儉之前說林慧思粗口事件已經結束,梁振英要教育局提交報告是不對,想繼續讓事件不能解決
梁振英叫吳克儉提交報告,有什麼問題?事件完了便再碰不得?交通意外、空難、穿梭機爆炸、911恐襲等,事發後那一個不做調查、不做報告?如果事實是警方執法有缺失,調查後對將來執法指引加以改善,不是很正常不過?為什麼反對派、林慧思支持者那麼不願政府深入調查、詳細報告,是因為不想某些細節曝光?

「特首罵完吳克儉,又再罵廉署」
梁振英當然沒有罵吳克儉、更沒有罵廉署,王岸然是蓄意抹黑吧了。梁振英說有人濫用廉署,又說事後投訴人沒有向受指控人道歉是不對。王岸然和很多人說要投訴人道歉是荒謬,說根據2012廉署數字,只有不足6%投訴事件成立,難道要這其他94%人向當事人道歉?王岸然又說「最大原是法例上沒有這個要求」。梁振英舉的那兩個例子,是反對派高調向廉署投訴,而且是煞有介事,自己想的陰謀論便當成事實般大肆宣傳,請問其他幾千個投訴,有那一個是如此高調的?如此高調,再加上有心傳媒推波助瀾,雖然廉署調查後認為指控不成立,被查人卻已經一早形象被毀,誠信受到傷害,如果投訴者是正直公平有道德的人,因為對方受了傷害而道歉,是很正常的,甚至是最低要求吧?就算你不小心踏了別人的腳,你也不會因為是無心之失而不會道歉吧?又例如你見到對面的單位有人在沒有鎖匙之下嘗試弄開大門,你報警後警方向對方盤問才證明原來是屋主忘了帶鎖匙,難道你又不會因這誤會引起的不便而道歉?

梁振英有煽動警民對立之嫌,不家不妨想遠一點,一年後佔中時,要進行清場,「如果警民關係太好,反而不方便」
說梁振英是在「煽動警民對立」,又是本末倒置。這事件挑起警民對立,明明是林慧思,跟著是支持林慧思那一大班反政府人士、組織,還一而再說警方執法不公,梁振英反而是呼籲市民大家不要向警察洩忿。究竟是誰在搞壞警民關係呢?這顛倒黑白真是去到指鹿為馬的地步。

如果梁振英再採取忍讓反對人士的態度,難道反對者會明白他的苦心麼?支持率會因而上升麼?反對者會轉為支持他麼?就算反對者覺得他所做的合心意,多謝、讚揚肯定是不會有,根據以往,反對派應該還會批評他是「做 show」,是想贏些掌聲、民意罷了!相反,他採取強硬態度,令對反對派所作所為很不滿的人贊同,令到一些沒有立場的市民得到正反兩面的論據,可能同意反對派的確有不妥,反而更有可能增加支持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