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社會各界,特別是運輸業界的意見,和參考外國經驗,建議讓所有汽車的司機在每60分鐘的時段內可享有3分鐘的寬限時間;
- 把的士站的豁免範圍由首兩輛的士擴大至首五輛的士;
- 把綠色小巴站的豁免範圍由首兩輛綠色小巴擴大至每條路線的首兩輛綠色小巴;
- 把紅色小巴站的豁免範圍由首兩輛紅色小巴擴大至首兩輛紅色小巴、至少有一名乘客在車廂內的紅色小巴,以及緊隨其後的一輛紅色小巴;以及
- 豁免有至少一名乘客在車廂內的非專利巴士。
我不明白︰
- 60分鐘內有3分鐘寬限...如何執法?
- 「至少有一名乘客在車廂內的非專利巴士」可以轄免...難道司機一個在路邊所謂「嘆冷氣」不可以,和乘客一起「嘆」便可以?
- 巴士好像沒有豁免,如沒有,為什麼沒有?
其實,為什麼要有轄免?
既然大部份香港市民都支持「停車熄匙」,當然不會介意坐上沒預先開有冷氣、悶熱的巴士、小巴、的士。我想如果沒有豁免,不單能大大減少豁免帶來的執法困難,而且全港空氣會更加清新,市民會更加開心...
所以,政府為什麼要豁免?他們不會覺得市民支持,是覺得自己不受條例影響才樂於支持吧?那實在是誤會了市民的高尚情操了,市民正希望身體力行,開心地為「停車熄匙」出一分力,不讓私家車司機、職業車司機專美!
所以,不要任何豁免,私家車「停車熄匙」,校巴「停車熄匙」,褓母車「停車熄匙」,小巴「停車熄匙」,的士「停車熄匙」,巴士「停車熄匙」!
「停車熄匙」,空氣清新啲,司機、乘客流汗排毒多啲健康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