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8日 星期六

笑是憤怒

對於阿奎諾三世解釋在之前的挾持人質慘劇後的記者會面露微笑,其實是他憤怒時的表現。有很多人都覺得是有歪常理,是狡辯。

我覺得憤怒時笑,不是沒有可能,「怒極而笑」這詞語在不少小說也經常看得到,所以,我不敢斷然否定阿奎諾三世的辯稱。

不過,在一個公共場合,更加是一個政治人物,不能不顧其他人,尤其是不熟悉他的人的觀感。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在面對陌生人時,要小心翼翼,尤其是在悲哀的事件上,要避免令已受傷害的人增加痛苦。政治人物,是要經常面對群眾的,所以表現要合乎群眾的習慣和祈望。若果不能顧及他人感受,實在是不合格的政客。

且不談他那自稱「憤怒時微笑」的言論,他把事件相比於俄羅斯的車臣游擊隊於歌劇院挾持人質拯救時有人質死傷,我覺得更令人感到他對人命的不珍惜,顯示他對菲律賓軍警的拙劣表現並不覺得不妥。這點,我覺得更顯出他對事件有嚴重的取態問題。而且,兩件事的情勢原全不同,拿歌劇院事件來比較,是嘗試掩飾軍警的不濟。

至於他不回覆電話給特首曾蔭權所持的「理由」,也是前言不對後語。而且,說到底,一個負責任和懂得基本國際禮儀的國家領袖,應該主動向被挾持人質的國家官員報告情況和商討對策,就算如所謂「很懂」情況的阮次山所言,曾特首不夠級數和阿奎諾三世談,他可要找中國內地高官如主席、總理、外長談啊,但他於事發期間也沒有。

一句老生常談︰「有危必有機」,試想想事件的發展如果是︰「菲律賓特種部隊顯出訓練有素,果敢地拯救出全部人質。」肯定國際間不單不會因有挾持事件對菲律賓卻步,反而會讚揚他們對不能預計或避免的個別事件能有效解決,提昇菲律賓的形象。今次康泰旅行社便是很好的例子。菲律賓政府的表現實在是遠遠不及一間旅行社的管理層!

總之,作為一個元首,阿奎諾三世在今次事件表現,絕對不合格。


2010年8月25日 星期三

菲警和政府,不要再推卸責任!

從新聞聽到菲律賓總統、警方對拙劣營救人質行動的藉口,很是反感。

沒錢買裝備?沒錢訓練?
菲律賓是出名的「綁架之都」,怎有可能沒有合適拯救人質的部隊和裝備?我從維基百科看到,菲律賓軍方有多支特種部隊且不說,就算菲律賓警方,也有一支 Special Action Force,裝備表中起碼有更合適用於 Close Quarter Battles (CQB) 的輕機槍,例如 MP5,所以我相信 23日事件中的所謂「特警」,更本就不是這支更合適的隊伍。那支不知是什麼人員組成的所謂「特警」,沒有合適裝備,正表示他們不是合適行動的部隊!難道他們下次派童子軍行動,便可以「童子軍沒合適裝備」為理由嗎?菲律賓政府、軍方領導,肯定有指揮錯誤!(註︰一隊肯用腦的童子軍,表現可能比那支所謂「特警」更好!)

傳媒現場轉播不對?
試問傳媒怎知道現場轉播會影響拯救行動?他們的天性是報導新聞,制止他們現場報導的責任是在警方啊!正如在一般交通意外現場,如有記者阻礙了搶救傷者,在場的警員或醫護人員便應把情況通知記者,要他們合作。不制止記者的現場轉播,也是在場的指揮失誤!

菲律賓總統、警方,與其用難以服人的藉口,不如誠心道歉,以免謊話愈講愈多,不可收拾。



阿奎諾三世,呸!

看到菲律賓警方在今次很失敗的「所謂」拯救行動,令人氣憤。作為一個未受任何軍事訓練的普通人,看到那些軍警的裝備、行為,都可即時察覺很多嚴重的問題。有退役飛虎隊警官向明報講解了(起碼)五點錯誤

  1. 沒有設兩重封鎖線
  2. 沒干擾通訊
  3. 沒限制直播
  4. 行動不迅速
  5. 沒救援準備

我覺得沒有迅速行動,不單純粹欠缺專業,簡直是欠缺常識。當向兇徒開火、開始行動後,兇徒便不會再猶豫殺害人質,所以拯救人員必須一鼓作氣,盡量不給予兇徒時間去傷害人質。看到那些菲律賓「所謂」特警不斷不見成效地敲打車窗,簡直令我不敢相信。

見到菲律賓總統阿奎諾三世的表現和態度,更加是火上加油。對他那種輕佻的態度,當然是希望「賞」他幾個大耳光。不過,我更加替菲律賓人悲哀,此劣等質素的人竟然就是他們的總統,難道菲律賓真的是如此沒有人材嗎?在這樣不愛惜、尊重生命的人領導之下,菲律賓民生怎會有改善?阿奎諾三世更是令已死去的雙親蒙羞,污辱了「阿奎諾」之名。

有機構和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呼籲港人不要因事件仇視在港的菲律賓人,我絕對認同。希望香港人要對事不對人。相反,可嘗試提醒一下那些菲律賓家傭,認清阿奎諾三世的真面目,是否在下一次菲律賓總統大選,另覓其他更佳人選。




2010年8月24日 星期二

哀港人枉死於菲律賓

相信絕大部份香港人,都為昨天所發生的菲律賓港人在劫持人質事件中被槍傷及槍殺的悲劇而心情沉重。

昨天事件的發展,實在是令人難以理解。只可說是一個沒有準備、周詳計劃的兇徒,遇著了沒有準備、周詳計劃的(所謂)拯救軍警,造成香港旅客無辜的被害。

從電視上看到的,是令人難以置信的荒謬拯救行動,菲律賓軍警、政府固然出醜人前,最無辜的是車上的人質。作為香港人,令人心酸亦氣憤。

希望死傷人質的親朋,節哀順變。


2010年8月13日 星期五

政府官員,喜歡答非所問,含糊其辭

新聞看到關於副局長及政治助理薪酬的中期檢討的發佈會,在會中有記者問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林瑞麟︰

  • 有政黨認為副局長及政治助理政績乏善足陳,要求廢除,政府保持不變是否「逆民意」?林瑞麟表示,有關制度是在2007年經由立法會批准的,相關政黨當年也有份批准。(當年批准今天便不能廢除???)

  • 為何要劃一凍薪,而不獎勵表現好的人?林瑞麟回答道,雖然每人表現有所不同,但整體而言均符合要求,所以決定全部維持薪金不變。(怎樣「均符合要求」?為什麼「均符合要求」便不需要、不可以獎勵表現好的人???)

林局長所答的可說是全沒有邏輯,答非所問。這種差勁的回答,在正常問答中當然會給發問者追問,輕易指出錯處,但在新聞發佈會、記者會、立法會答問大會中,每發問者只能有一次甚至不許有跟進問題,回答官員、特首便可胡言亂語一翻,把艱難問題迴避。

我提議每一發問者與其都問新問題,然後得到沒意思的「答案」,不如就上一發問者的問題,指出回答的荒謬、缺失、窮追不捨,不讓回答者蒙混過關。

學生們更要小心,不要經常聽到這類答非所問,在考試、面試裡也依樣畫葫蘆,結果考試不合格!


2010年8月12日 星期四

空中少爺劈炮「跳機」– 祝他好運!

這兩天有一熱門國際新聞,說早兩天美國發生一宗空中少爺被乘客以行理碰撞頭部並辱罵後,憤然以機艙廣播氣回罵全機乘客,再從餐車上拿走一罐啤酒,打開緊急逃生滑梯離開機艙駕車回家。該空中少爺斯萊特正被有關當局檢控。

客人不一定是對的,見過不少不守規則的顧客及乘客,對其他客人或服務員造成不公平或者騷擾,有時真的很希望有人能罵一下或者教訓一下那些劣等客人。

我對於那空中少爺斯萊特的行為很理解,誰不曾被無理對待,氣上心頭,想爆發出來?難怪在網上有很多人支持他。

當然,濫用飛機逃生梯是不妥的,此行動是不應鼓勵。不過除此之外,我對斯萊特教訓一下那些不守規則還兇巴巴的人,很有好感。


2010年8月10日 星期二

市民,不要做昏君!

記得,在中學讀中國歷史時,讀過當一個朝代終結時,常因為皇帝昏庸無道,信佞臣唆擺,做出損害國家的壞事。

那些奸臣小人有什麼特徵?大部份人都應該知道︰喜歡奉承主子,對主子所言絕不駁斥,明知主子主子有錯誤也不加批評,更喜歡為主子安排享樂,博取主子歡心。

賢臣有什麼特徵?大部份人也都知道︰以主子、國家的長遠利益為重,如果主子的想法、所為不對,不惜犯革職、殺頭之險,坦誠進諫。正所謂「忠言逆耳」,要有賢臣,必先要有明君願意納諫。

在民主選舉制度下,選民(即是大部份市民)就是民選議員的權力來源,就是民選議員的主子。很多議員都喜歡「諮詢市民」,很堂而皇之的去「收集民意」,我覺得是應該的。但是,若果只會收集、跟隨民意,而不會客觀地向市民解釋、分析政策或議題,那只是作為一個議員的初階,是低水平議員。有些議員在收集、揣摩市民的意願之後,有時無視市民所想有缺失,不單盲目把那些「民意」作為對政策、議題的方向,有時更加變本加厲,要在市民面前有所表現,對政府政策採取極不合作態度。

難道市民所想的全對嗎?眾所周知,「大眾智慧」不一定全對的。一個很明顯的例子便是股票市場裡,賠錢的人佔大多數。所以,從不指出市民有錯的議員,我覺得很有機會是只會奉承的「小人」議員。

剛看到在十八區建骨灰龕場方案,有議員堅持反對在自己所有區域建設。試想想如果十八區市民都不想在自己區建骨灰龕場,那香港的骨灰龕位只會繼續短缺,非法私營骨灰龕只會繼續存在。所以,只會反對的議員,我覺得是不會向市民解釋道理,只懂把問題拖延,無視香港社會、市民長遠利益。

我希望香港市民,要小心那些口口聲聲「反映民意」,只會對市民唯唯諾諾的議員,以免香港淪為一個自私的社會。

市民,請做一個明君,把小人議員分辨出來!

...不過,說到底,要做一個「明君」,不易矣,誰不喜歡訶諛奉承?誰願意「犧牲小我」、「以大局為重」?


2010年8月6日 星期五

病人、壞人;富人、窮人

在社會上惹出市民、警隊強烈反應的包致金侄女摑警案,今天由同一裁判官阮偉明在聽取控辯雙方理據後,決定拒絕覆核判刑,維持原判。據報導,裁判官認為「根據被告的精神報告,她是一名病人,多過是一名壞人,原有判決適當,所以決定維持原判。他表示,無論是窮人或富人,判決是相同的」。所以判決維持為感化12個月、罰款8000元和停牌1年。

她是「病人」多過「壞人」,那阮裁判官並沒有說她「不是壞人」,那不排除她算是一個「有病的壞人」。「壞人」當然要罰,現在判的刑罰合適、足夠嗎?

「窮人或富人,判決是相同的」那算不算公平呢?因為其中一樣懲罰是罰款8000元,8000 元對「富人」和「窮人」的影響怎可同日而語?對富人來說,失去 8000元可能只是少買一條裙,窮人可能是一個月的收入。

有句老話︰「法律不外乎人情」,這次判決,恐怕非憑人情可以理解、諒解。


2010年8月3日 星期二

也談談《潛行凶間》



自己喜歡胡思亂想,也對「現實世界」原來不真實這念頭很有興趣,當知道《潛行凶間 – Inception》是一個關於「真實」與「夢境」的故事,當然不會錯過,終於在今天看了。

先概括給一個我個人的評分︰我覺得整體成績只算是中中。不知是不是和導演 Christopher Nolan 沒有緣份,他的幾部很叫好的電影︰《凶心人 Momento》、《死亡魔法 The Prestige》、《蝙蝠俠 – 黑夜之神 The Dark Knight》都不是我的最愛電影。不過,他的不落俗套的編劇、導演手法,令我也同意他是很有才華、特色的好編劇、導演。

用『「現實」是真是假』作主題的影片,已有先例。大部份觀眾最熟悉的,相信非《二十世紀殺人網絡 Matrix》莫屬。我覺得同樣是為「虛幻」訂下「規則」《Matrix》比《Inception》簡單、易明、易接受。《Inception》在大部份影片推進期間,要不斷増加和解釋夢境的「規則」,我覺得不及《Matrix》的簡單美。我覺得純粹從「真實與夢幻」交錯的角度,當年看湯告魯斯的《魂離情外天Vanilla Sky》(西班牙片《Open Your Eyes 變臉驚情》的美國版)給我的感覺更深。

至於在進入他人夢境並在夢境中殺人,在小時候明珠台看的一部由 Dennis Quaid 演出的電影《 Dreamscape 》,給自己印象很深。當然,該影片拍攝當年(1984)的特技跟現在是相距十萬八千里,但在有限的特技效果下,《Dreamscape》仍帶給觀眾很魔幻的感覺,令影片更加緊張刺激。可能有那「珠玉」在前,令我對《Inception》的要求更高,所以對它現在的成績未能給予高度評價。

p.s. 片中說夢中人說不出自己如何到達所處地方,你知不知道你如何到你這「現實世界」嗎?你是從母體來?你肯定嗎?出生時你和任何人一樣沒有記憶,是不是你夢中給自己的一個「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