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0日 星期一

復建居屋,明知故犯?

政府從多方面放風,將會恢復建居屋。

居屋,本質上是並不公平的。它讓一撮中層市民得到政府資助,得到不動產,即是得到利益,而利益可能不是一個小數目,根據過往經驗,可從數十萬至過百萬元。這種只有一撮人有資格申請,其中的一少部份人才能得到,相等於香港政府搞大抽獎,但只有某些人可以參加一樣,並不公平。

早數天,特首在外地接受訪問時,說香港並沒有「冇瓦遮頭」,只是要協助中產置業。為什麼中產要置業?很大部份只不過是為了有(好像是)「賺硬」的投資罷了。

當然,實在亦有些人亦因為希望擺脫私樓租金貴及租金有可能不受控制地上調,所以覺得要買樓防止。但是,要解決那些人的租金、住屋問題,除了興建居屋之外,實在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我同意現在有一階層的人,剛超過公屋申請限額,房屋的確是一個大問題。他們租住私人樓,租金將會是一個沉重的負擔,結果生活環境比公屋居民還差很多。我覺得一個解決的辦法,是把公屋申請的上限大幅調高,而公屋的租金根據每戶的收入而個別釐定,收入低的交少一點租、收入高的交多一點租,讓市民選擇租公屋、租私樓到買私樓,有一涵蓋各種需要的連續光譜,不至發生斷層,令一些根本不能租私樓、買樓的人,揹上租甚至買私樓沉重的負擔,做成生活困難,滋生出對地產商、政府的怨懟。

我覺得把公屋申請限額上調,既可以解決有需要的市民的住屋需要,又避免了政府資產不公平地送給一部份人,是比興建居屋合理的方法。

政府說「復建居屋的聲音」很大,便去照做,是可悲。議員說要聽取民意、反映民意,但是沒有人去讓市民清楚利害關係。好像早前有不少議員說市民要吸煙,所以不應加煙稅,這和以前奸臣奉承昏君、父母縱容子女無大分別。

議員只會對聲音最大的市民的要求唯唯諾諾、盲目奉承。忠言逆耳,他們當然不會對市民說。他們不單不會把道理說清楚,讓市民明辨是非,還搧風點火,讓市民更覺冤屈。那邊廂政府又不懂擇善固執,又缺乏和市民溝通的有效途徑,只是懦弱地屈服於「聲音很大」的市民,求解短期困境,顧不了市民整體和長遠利益。

興衰起落,早知是抗拒不了的必然規律,且看香港在這樣的政府、政客之下,是否盛極而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