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0日 星期二

劉翔的比賽心態

劉翔在昨天的世界田徑錦標賽,男子110米欄決賽中,比賽期間被羅伯斯拉扯到,羅伯斯最終被取消冠軍資格,劉翔得第2名。

YouTube 找到相關的比賽片段:



我覺得劉翔明顯被羅伯斯影響。從報導的訪問中,難得是他說不會責怪羅伯斯,兩人仍是好朋友。未能參與北京奧運的事,他說一早已經忘記。他說『比賽「是一場遊戲」』,「享受快樂的比賽就可以」。

如此豁達,難得!

希望有一天可以把人生當作一場遊戲,能享受快樂的比賽。




2011年8月26日 星期五

副總理李克強的訪港保安

大律師公會話冇聽過「核心保安區」,噉佢地乜都識架嘛,冇聽過噉一地喺假嘢。佢地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入得廚房,出得廳堂,上得...堂,無所不知,無所不曉。以後百萬富翁要問人答案,緊係搵大律師啦。

唔可以唔刊憲就設立禁區架,好似以前飛虎隊突然去圍剿果啲悍匪,拉禁區唔俾啲記者接近噉,事先咪刊咗憲,公佈哂先囉...大律師冇出聲,一定係有啦!

「核心保安區」唔應該設立嘅,因為唔啱法律。就算啲人掟香蕉、掟通渠水、著炸彈背心行埋去啲政要攪大爆炸、或者好似挪威噉揸支槍四圍掃、疆獨揸車撞埋人群再斬人噉,都冇辦法,最緊要合法,死都抵。

警方啲保安區,阻住市民出入,唔好架。 80後、90後、社民連、人民力量佢地衝出馬路,阻塞交通幾個鐘又唔同喎,點解?你投訴80後、90後、社民連、人民力量,有鬼用,呢個世界,好佬怕爛佬,你要守規矩,人地唔駛。而且佢地心口寫住「民主」兩個字或者「平反六四」四個字,邊果敢阻?簡直係阻我者死,好過通行証。

啲學生要行果條路,要俾佢地行嘅,因為佢地得幾個人,又冇攻擊性,而且,啲學生肯定已經調查過,俾佢地過咗去,唔會有其他人話唔公平,要跟住過去架,其他上百上千嘅 80 後、90後、社民連、人民力量事後唔會出聲,話警方唔公平架。果幾個學生,一定唔會凈係諗自己而唔諗其他影響嘅,大學生嘛,好叻架嘛。

以後唔好設保安區啦,到時等總理、副總理去搵大律師、記者見吓面,等佢地表現出香港唔會有恐怖襲擊嘅呢一片神奇福地,證明唔係香港人自己嘅集體妄想。




2011年8月23日 星期二

一日內派出二百多萬份登記表格

報導:政府派六千元計劃,第一日已派出近二百二十萬份表格。

嘩,香港人,真係有效率。星期一是要上班的日子,難得有不少人百忙中都可抽空取表,真是懂得分配時間。

香港人,始終係怕執輸。



2011年8月22日 星期一

過份保護?

有很多市民、傳媒、議員說警方「過份保護」到訪的副總理李克強。聽到有論政節目主持說恐襲美國的人多於恐襲中國的人,再拿新任美國駐華大使駱家輝相比等。

我不清楚警方掌握什麼情報,對李克強的保護是純粹出於安全考慮、抑或有政治目的,所以不會像那些議員、市民斷言是「過份」。

香港人從未受恐怖襲擊,對政治也是興趣不大,恐怕是對恐襲這危險掉以輕心。要知道,保護李克強,不單是保護了他個人,也保護了身處他附近的人,包括記者等。那些自殺式襲擊者,如果是用炸彈,死傷的會是一群人,不是目標一個人!

所以,對政要的保護,我同意是寧緊莫鬆。我自己是膽小之人,當然不會跑去那些政要附近,作為記者等,恐怕沒有「君子不立危牆之下」的可能,要去接近政要去做訪問、報導。他們嫌警方「保護」太多,不能時刻接近政要,不知真的是為盡職不計自身安全,抑或是不識危險?

香港作為一個華洋雜處、高度自由進出、中國一個主要城市,被恐襲、發生恐襲的可能性,不應被低估。恐襲,一次也嫌多,應防範於未燃。

另外,港大有學生、教師覺得不應該讓警方入大學範圍去保護李克強安全,那美國總統不必考慮訪問港大了,因為負責美國總統安全的 Secret Service ,不會放心只由香港警察去保護他們的總統,更不會放心只由校園保安去做。港大如此「神聖」「和平」「自由」的地方,以後美國總統等政要不必去了。



2011年8月19日 星期五

資訊流通

人們說,互聯網時代,是資訊高速公路的時代。

人們要接觸新聞、資訊,非常容易。在香港,有資訊自由,每個人都可以接觸大量不同的資訊,只是看每個人願花多少時間。

就算在極封閉的地方,如北韓等,一般平民可能真的被隔離外界,但是你猜當權者如金正日等,會不知道國外情況麼?

這兩天,李克強到訪,很多人批評政府、他只有安排了的官方節目,看不到香港其他的一面,又有人因為不能走到他面前示威,要求平反六四,很是不滿。

其實李克強到訪,和任何其他政治訪客一樣,是姿態、象徵意義多於實際。說不能面對面表達意見,中央政府便不知道香港的情況,聽不見香港人不同的聲音,這如果不是接近官員藉口,那恐怕是思想落伍得可怕,像是古代要攔欽差大老爺轎伸冤。每年六四香港人的燭光晚會,大陸媒體沒有報導,你便認為官員們便不知道情況麼?你不穿著「平反六四」的 T 恤到他面前叫喊口號,中央不知道香港很多人想內地平反六四?

當然,我相信有相當部份的示威者,不是如此無知吧...(也說不定),他們可能有個人喜好,所以不喜歡任何內地官員到訪,想令中央、香港官員難堪罷了。香港議員喜歡對官員掟蕉,不何期望一般市民、學生會對中央官員「手下留情」。

到訪、抗議、譴責,鬧過熱烘烘,相信還要一段時間才消退。香港人,時間好像是挺多的。



2011年8月17日 星期三

《猿人爭霸戰:猩凶革命》觀後感

看了《猿人爭霸戰:猩凶革命》,覺得頗不錯。原先對此片不存很高期望:猩猩有了智慧,頂多變了類似原始人吧了。原始人對抗現代人,沒什麼可觀吧?後來看影評評分不錯,便去看了,覺得的確比預期中好。

片中主角猩猩凱撒,隨著年齡增加,由於有智慧,要求更多的空間,也不能接受靈長類「收容」中心的「非人」生活。其他在中心內的猩猩、靈長類動物,當然已經習慣、接受了那些生活。

片中成長了的凱撒,可以說是鬱鬱寡歡,眼中透出的,不是悲、便是怒,更因為做出在牠眼中理所當然的保護親人行為,不明所以地被迫離開家園。如果牠只是一頭沒有智慧的普通猩猩,便不會經歷那些苦難。

聖經中,亞當、夏娃因為吃了禁果,有了智慧,於是開始感受到各種痛苦,也被趕出了伊甸園。人生的痛苦,的確有不少是因為人有智慧所致。

有人說「快樂是無知」,不無道理。

不過,有痛苦,才可對應出快樂的可貴。所以,不要忘記痛苦,讓你明白遠離痛苦的快樂和可貴。




2011年8月15日 星期一

甚麼是歧視?

什麼是歧視?

男人不可以入女廁,是否歧視男性?
女人不可以入男廁,是否歧視女性?
餐廳等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是否歧視煙民?
買東西拿膠袋要付款,是否歧視負擔不起的窮人?
申請做警察、消防員等要體重、身高要求,是否歧視較矮小、瘦小的人?
三級電影不准許 18 歲以下人士觀看,是否年齡歧視?
做律師要考牌,但明明是法律不外乎人情,那是否歧視讀書不成的人士?
食豬肉、牛肉可以,但食狗肉、貓肉卻犯法,是否歧視豬、牛?是否歧視喜歡傳統中國某些地方、種族的飲食文化的人?
在私人地方講粗口可以,但在公眾地方、公眾傳媒上說卻不可以,是否歧視那些節目主持?

如果以上問題,你的答案是「否」,那相信你明白同一件事或同性質的事,不是都可以做才不算是歧視。

一件事是否應被容許、是否歧視,其中一個考慮因素是那件事對其他人、市民、社會有否造成滋擾、傷害。

問「是否歧視」之前,請先想一想。



2011年8月11日 星期四

看英國的暴亂有感

英國這數天,連續多晚發生暴亂。暴亂是由一人被英國警方擊斃引起,並由倫敦市漫延到其他大城市。

看了這些暴亂,感到人性的醜惡,更感到現代年青人的是非不分,以自我為中心,不懂面對困難。

在這次英國暴亂之前,早數月加拿大溫哥華亦發生青年暴亂,起因是球隊落敗。球隊落敗導致暴亂,當然是荒謬,但今次因有人懷疑被警方非法殺害,引起暴亂,也是不合理、不可接受。英國不是民主國家麼?不是法治國家麼?如有人被非法殺害,為什麼市民不信賴法律去調查、懲處違法者,而是走上街四處破壞、搶掠、傷人?若果是因為市民不信法治,那是公民、學校教育很有問題。當然,我覺得更可能的是,大部份那些暴徒是找個藉口,四處搶劫財物罷了。

事件發生後,有人說其實真正潛藏原因是種族問題、又或者是年青人的前途暗淡、又或者是經濟不景導致生活艱難等等,是「社會迫成」的。我覺得這些全都是藉口,是把責任推給政府。首先,我懷疑有多少暴徒是老老實實讀書或者工作的人,抑或只是讀書不成又好逸惡勞的人。而且,無論如何,對政府有不滿、投訴,可抗議、遊行,不是傷害其他市民。

多個民主國家的暴亂:加拿大、英國、希臘等,再加上歐美的經濟困局,我看不到民主國家的必然優勝地方。我不是否定民主制度,只是想那些得民主制度可以解決一切社會、經濟問題的人,要醒悟一下,民主不是萬能。

不要迷信民主制度!

現在,很多傳媒、政客喜歡把政府妖魔化,把政府說得一無是處,所有問題都是政府造成,每個人不能有稱心如意的生活,都是政府所害,和個人無關。漸漸地,人們生活不如意、收入不理想,不懂得去自己把問題解決,而是只懂罵政府。於是人人覺得對抗政府是正確行為,什麼「公民抗命」,行動越來越「出位」。

六、七十年代,社會福利沒有現在好,生活環境差得多,板間房、山邊木屋比比皆是,但你可說那時的人較「傻」,只懂自己去努力,於是人們不會奢求自己沒有的享受,會懂得珍惜、安於自己努力所得的。那時,生活簡樸些,社會也較和諧。

社會,究竟有沒有進步過,抑或是退步中?



短評黑客襲港交所網站

港交所披露易網站疑被黑客攻擊,導致昨天下午多隻股票停止買賣。(詳情見相關報導。)

電腦黑客攻擊、電腦系統被入侵等,是很專門的事件。港交所沒有詳細披露事件細節,其他人實在很難了解清楚事件的嚴重性,又或者港交所有否疏忽,將來可否避免類似事件重演。

例如港交所被引述說是被「入侵」、又有一說是被「攻擊」,兩者其實有很大分別。任何網站亦可能被「攻擊」,是不可避免,正如任何入走到街上,一樣可以被攻擊。網站被攻擊,其中一種形式是 DoS (Denial Of Service),同一時間消耗網站的服務資源,令正常使用者得不到服務。看來今次可能是這類攻擊。

「入侵」的意味,是防線已被攻陷,敵人已進入系統內部。被「入侵」的可能,是可以儘量減低的,例如填補所有已知的系統漏洞等。所以,如果今次真的是「入侵」,而黑客是利用已知的漏洞,那港交所便有疏忽之過了。

另外,不同重要性的系統,通常會以防火牆隔間,所以理論上「披露易」就算被入侵,不代表其他如交易系統會受影響。當然,如果港交所不是以這基本的安全架構模式去保護內部系統,那是有過失了。




2011年8月9日 星期二

大跌市

這幾天,世界各地的主要股市,都恐慌性下跌。跌市原因,有分析認為是歐債危機、美國信用評級被標普下調一級、環球經濟在可見將來未有改善的曙光、中國內地通脹高居不下...

美國被調低評級,是今周的跌市的導火線。昨天,幾個美國的官員、前官員,對評級機構標準普爾,大加批評,說美國可以任意「印銀紙」,根本不可能有國債違約的風險。憑我這非金融人士的理解,美國是可以任意「印銀紙」,但也可能違約,其中一個情況,便在近這個多月演示了:美國國會兩黨爭拗不休,到最後限期才好像在「很不情願」的情況下,勉強通過國債上限,才逃過美國國債違約。所以,理論上美國可以不停「印銀紙」,但那印鈔機亦可在某些政治爭拗的情況下,不能開動。

所以,美國被調低評級,是自作孽。不過,在上周五評級被調低的消息公布前,美國股市已莫名其妙地大跌,很多人都懷疑有人有內幕消息,預早沽售股票。所以,在「文明」社會,一樣有特權階級,只是他們做得高明,不易有證據罷了。

環球股市全被拖累而暴跌,美國實在是「累街坊」。

今次跌市是個開始,抑或是黎明前的黑暗,當然是沒有人說得準。不過,我自己覺得,經濟運作失效導致的問題,可以說是人為的問題,是人禍,是解決得了的,只是不知要多久,或者大市要再跌多深才能企穩反彈。

今天收市一萬九千多點,不是歷史低位,更當然不是歷史高位。根據股市高低循環的往績,如果現在入市,我相信定有升過今天水平的一天,只是並非每個人都有這種財力、心理素質去持貨到那有收成的一天。




2011年8月5日 星期五

錢的推動力

剛聽到新聞報導,有機構提議用不劃一電費模式,去鼓勵市民節約用電,原理是每單位用電收費隨用電量增加而相應增加。

我一向覺得,用「錢」作為一種懲罰或者推動力、誘因,對每一個人的成效不一樣,所以並不公平,尤其是作為懲罰,不公平情況更甚。原因很簡單和明顯:「錢」對有錢人和窮人的價值,是差天共地的分別。眾所周知,很多有錢的駕車人士,不介意隨意違例泊車,因為數百元的違例泊車費對他們來說是九牛一毛,全不上心。又曾經有名人不惜用重金聘請重量級大狀為超速駕駛辯護,結果成功不用停牌,變成扣分和罰款。可以看到,對於那有錢名人,花巨款請大狀的代價,比不上停牌。

龔如心用數以億計巨款去攪風水、企圖借鬼神之力,與其說她是純粹出於迷信,不可否定的是:那二十億在一般人的尺度是天文數字,對她們這種有錢人來說,只是「零頭」。

所以,用錢去懲罰、阻嚇、推動一件事,對有錢人沒有很大效力。尤其是作為懲罰,在公平考慮上,實在應該加上非金錢懲罰,例如社會服務令,甚至監禁。

如前文提及關於電費架構去「鼓勵」市民減少用電的措施,不過是要低下階層去慳電罷了,有錢人那會理會?不過,用電最多、最浪費電力的,恐怕正是那些住豪宅的有錢人吧!



2011年8月2日 星期二

菲傭爭居權,不合情理

菲傭爭取成為香港居民的訴訟,正在進行。據報導,政府稱如果菲傭勝訴,估計將有多達 40 萬菲人湧港,但菲傭代表大律師斥政府憑空猜度數字,完全不負責任。

其實,從法律角度,裁決造成的影響,是不會成為考慮判決因素。當然,提出數字相信是希望激起市民發聲,「提醒」法官要「小心」去做好裁決吧!

香港有大量菲傭,是不爭的事實。若果菲傭們不是想成為有居留權的正式香港人,為什麼要花時間打這官司?他們想成為香港人,目的是為什麼呢?難道不是想轉換工種,或者得到香港福利麼?不說別的,如果他們是正式港人,財爺派 6000 元便少不了他們了,如果他們在今年內被裁定成為港人,根據政府估計有十萬人合資格申請成為香港人,那每人 6000 元的派錢行動,便要為他們多付 6 億!

或者有人會覺得他們的(純粹)工資比香港人的最低工資低,是對他們不公平,甚至有人會說是歧視。但是,請想清楚,香港人找他們外傭而不是本地傭工,正是因為他們的人工便宜。在我們香港生活水平覺得他們人工低,但他們把人工寄回菲律賓,卻又已經是不錯的入息,所以他們才願意離鄉背井來工作。要知道他們不是「賣豬仔」被騙到香港來,而是在有法律、合同保障,並知道他們是不會成為港人的情況下,自願來香港的

相反,香港政府、香港人容許他們來香港工作,其中一個條件就是他們不會有居留權,原因很明顯:以免他們和香港市民爭奪其他工種,和加重香港的福利負擔。若果現在他們突然提出要居留權,是「上得床、掀被衿」,是欺騙港人!

若果法庭判菲傭們勝數,並讓數以萬計菲傭立刻成為港人,對香港人、香港政府並不公平,應把他們的居港期從判決當日重新計算,讓香港人、政府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決定讓多少菲傭可連續在港工作 7 年,有資格成為港人,而不是在現在被強行批出居留權!

誰是誰非,什麼是公平,我自己覺得很明顯,只是不知道負責審理案件的法官林文瀚想的,是否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