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1日 星期四

看英國的暴亂有感

英國這數天,連續多晚發生暴亂。暴亂是由一人被英國警方擊斃引起,並由倫敦市漫延到其他大城市。

看了這些暴亂,感到人性的醜惡,更感到現代年青人的是非不分,以自我為中心,不懂面對困難。

在這次英國暴亂之前,早數月加拿大溫哥華亦發生青年暴亂,起因是球隊落敗。球隊落敗導致暴亂,當然是荒謬,但今次因有人懷疑被警方非法殺害,引起暴亂,也是不合理、不可接受。英國不是民主國家麼?不是法治國家麼?如有人被非法殺害,為什麼市民不信賴法律去調查、懲處違法者,而是走上街四處破壞、搶掠、傷人?若果是因為市民不信法治,那是公民、學校教育很有問題。當然,我覺得更可能的是,大部份那些暴徒是找個藉口,四處搶劫財物罷了。

事件發生後,有人說其實真正潛藏原因是種族問題、又或者是年青人的前途暗淡、又或者是經濟不景導致生活艱難等等,是「社會迫成」的。我覺得這些全都是藉口,是把責任推給政府。首先,我懷疑有多少暴徒是老老實實讀書或者工作的人,抑或只是讀書不成又好逸惡勞的人。而且,無論如何,對政府有不滿、投訴,可抗議、遊行,不是傷害其他市民。

多個民主國家的暴亂:加拿大、英國、希臘等,再加上歐美的經濟困局,我看不到民主國家的必然優勝地方。我不是否定民主制度,只是想那些得民主制度可以解決一切社會、經濟問題的人,要醒悟一下,民主不是萬能。

不要迷信民主制度!

現在,很多傳媒、政客喜歡把政府妖魔化,把政府說得一無是處,所有問題都是政府造成,每個人不能有稱心如意的生活,都是政府所害,和個人無關。漸漸地,人們生活不如意、收入不理想,不懂得去自己把問題解決,而是只懂罵政府。於是人人覺得對抗政府是正確行為,什麼「公民抗命」,行動越來越「出位」。

六、七十年代,社會福利沒有現在好,生活環境差得多,板間房、山邊木屋比比皆是,但你可說那時的人較「傻」,只懂自己去努力,於是人們不會奢求自己沒有的享受,會懂得珍惜、安於自己努力所得的。那時,生活簡樸些,社會也較和諧。

社會,究竟有沒有進步過,抑或是退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