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突然有很多「應不應捐款」的討論。有很多人說不會捐,因為從汶川地震的那次捐款,有很多是用非其所,甚至是肥了貪官污吏,錢是到不了災民手裡。有些人不但自己不捐,還呼籲其他人不要捐,反對香港政府去捐,人民力量還說「不排除以拉布形式,阻止撥款投票」。
我不知那些說「不捐」的人的思考過程是怎樣,會不會是:
- 見到災民的慘況,覺得災民需要金錢、物質援助,想出一分力,有錢捐錢
- 想起內地有貪官中飽私囊的先例
- 決定不捐錢,免得貪官得益
難道就是如此,之前對無辜災民的慘況有惻隱之心的人,突然可以視若無睹,心安理得?
我猜,說「不捐」、「不應捐」的,根本就從來不打算去捐,現在只是尋個藉口,還很有理由地去顯出自己是「被迫」不去捐。
我相信以往真的有善款被無良、無恥官員或機構從中取利,但是大部份抑或是少部份呢?是否因為有害群之馬,而讓無辜災民陷於無援之境,令家破人亡的境況雪上加霜?
若果覺得災民是需要援助的,便應該施以援手,只需要提醒市民要找有信譽的慈善團體,並要求香港政府、中央政府要好好管理、監察款項的使用,而不是置災民的慘況於不顧,將別人的錯,罰在無辜災民身上。
另外,很多人說不應捐款,應捐物資,恐怕那些人是沒有留意以往世界各地賑災的經驗。很多時有些有心人捐物資,但沒有協調,結果有些物資被過量捐贈,結果堆積如山用不了,賑災機構還要花精力去接受、儲存、處理。就算沒有過量的問題,但有些物資在災區附近已經可以找得到,千里迢迢由香港運去是無端加了運輸成本,亦不環保。而且,從香港買的可能比從其他地方貴,未能發揮善款的最佳效果。還有,香港有關機構亦要成立採購隊伍,災區負責機構又要協調各地,是加大了賑災的複雜性。
希望那些說不應該捐的人問一問自己,他們是因為關心善款到不了災民,還是基於仇中心態、政治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