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題為《給神九寫信 網友不留情》的報導,說內地著名網站新浪網發起「給神九寫封信」,料不到許多網友並不賣帳,借機痛批中國當局重視發展太空科技,郤忽視了普通老百姓面對的社會問題。文中舉了很多例子,對比了「神九」的花費和人民生活的窮困。
中國的太空計畫,要耗費相當金錢和資源,是不爭的事實;中國內地仍有窮困的人民,也是不爭的事實,但我看不到兩者的關係。中國的外匯儲備有3萬多億美金,而根據中國載人航太工程總設計師周建平估計,中國廿年來航天計劃才花了約五十億美元,所以太空工程理應不會令到中國政府不能負擔其他的開支;太空的開發,跟人民的生活質素,沒有因果關係。
我覺得在能力許可下,進行太空、天文的探索和研究,是值得做的事。不單是為中國,也是為全人類應做的事。
天文、星體的研究,對於人類了解宇宙的過去,預測宇宙的將來是很有用的。當然,很多人都對宇宙並不感興趣,甚至應為多餘,但如果有一天真的找到了答案,人類對生命的意義,可能得到正確的體會。
宇宙的過去未來,算是哲學性、思考性,但實務上,太空的探索研究,也有其重要性。在過去的幾十年,太空的開發、研究,都是由美國主理,地球上每一個國家、每一個人,無論對美國的國際政策多麼的不滿,也不能否定它在太空的開發、研究方面的貢獻。其中一項,是對近地天體(Near Earth Object)的發現、偵察和追蹤,具規模的,絕大部份都是美國的。所以,如果有一天,當有彗星、巨殞石向地球飛來,可能會做成人類的末日,發現和預報的,我估計會是美國。根據地球和其他行星的歷史,這是一個「何時」會發生,而不是「會不會」發生的問題。我覺得世界上其他國家,包括中國,也應該在這方面盡一分力。
太空的開發,除了天文研究之外,對科技、軍事的發展,亦有推動力。當然,軍事方面的進步,對人類的文明未必有什麼益處。
總括來說,中國以現在的投入去探索太空,我覺得是花得起,亦值得花。國內人民的民生問題,當然不能忽視,但以現時的中國國力,投入資金到太空探索不會影響到民生的改善。
2012年6月13日 星期三
香港人如何面對挫敗
見到 Yahoo! 香港首頁有題為《父女同郵﹕挫敗愈早來愈好》的連結,點擊下去,原來是一篇吳志森(與其女兒?)的兩封書信。
吳志森給女兒的信中,舉了一個例子,說在公園見過一個小孩子跌倒,爺爺婆婆緊張把小孩抱起,並把責任怪到地面。他慨嘆「這孩子將來長大了,會是一個怎麼的人」。
他又分享了他父親那一代,為養活一家人而努力工作,但對子女卻沒有什麼要求,也不期望子女能進大學。他又引述年青這一代,被形容為「草莓族」:就是「外表光鮮亮麗,但承受不了壓力,一壓就扁,再壓就變成士多啤梨醬」。
吳志森結論認為「挫敗愈早來愈好,因為挫敗根本就是人生常態」。
吳志森這結論,我相信沒有什麼人會反對。但是,知易行難,真的面對挫敗時,有多少人能挺起胸膛面對?而且,面對挫敗,很多人都不願承擔責任,慣性地推諉他人,更可悲的,是很多香港人亦樂於為這些失敗者找尋藉口,就好像吳志森例子中的,把責任推給地面一樣。而且,我恐怕這些幫人找藉口的人,吳志森可能亦是其中一人。
舉些例子:
總之,現在的香港,你何時聽見過有人面對錯敗時,會承認自己也有錯失,會在錯誤中汲取教訓,避免以後犯同一錯誤?誰不是先抱怨其他人,尤其是最好欺侮的政府,怪罪於它,是最客易,更有很多議員、政客、論政人士幫手,令受挫敗者更覺理直氣壯,甚至令自己越想越對,更覺完全不是自己的責任,自己百分之一百是受害者。
當吳志森覺得怪責地面是可笑、害了小孩時,不知他會否同意,這是香港的社會風氣,跌倒不懂自己站起來的,不只是小孩;為失敗者找藉口的,不只是溺愛的爺爺婆婆呀!
吳志森給女兒的信中,舉了一個例子,說在公園見過一個小孩子跌倒,爺爺婆婆緊張把小孩抱起,並把責任怪到地面。他慨嘆「這孩子將來長大了,會是一個怎麼的人」。
他又分享了他父親那一代,為養活一家人而努力工作,但對子女卻沒有什麼要求,也不期望子女能進大學。他又引述年青這一代,被形容為「草莓族」:就是「外表光鮮亮麗,但承受不了壓力,一壓就扁,再壓就變成士多啤梨醬」。
吳志森結論認為「挫敗愈早來愈好,因為挫敗根本就是人生常態」。
吳志森這結論,我相信沒有什麼人會反對。但是,知易行難,真的面對挫敗時,有多少人能挺起胸膛面對?而且,面對挫敗,很多人都不願承擔責任,慣性地推諉他人,更可悲的,是很多香港人亦樂於為這些失敗者找尋藉口,就好像吳志森例子中的,把責任推給地面一樣。而且,我恐怕這些幫人找藉口的人,吳志森可能亦是其中一人。
舉些例子:
- 考不入大學,是學位不足,是政府政策錯誤,與學生水平無關
- 畢業生找不到好工作,是政府經濟搞不好,沒有足夠的好工,和該畢業生的個人競爭力無關
- 人工不好,是因為沒有最低工資,和工人自己的叫價能力,轉工能力無關
- 發生車禍,是政府的道路規劃不完善,和駕駛者、行人的道路使用態度無關
- 年老生活艱難,是政府的安老、退休福利不妥,和個人沒有為退休作準備無關
總之,現在的香港,你何時聽見過有人面對錯敗時,會承認自己也有錯失,會在錯誤中汲取教訓,避免以後犯同一錯誤?誰不是先抱怨其他人,尤其是最好欺侮的政府,怪罪於它,是最客易,更有很多議員、政客、論政人士幫手,令受挫敗者更覺理直氣壯,甚至令自己越想越對,更覺完全不是自己的責任,自己百分之一百是受害者。
當吳志森覺得怪責地面是可笑、害了小孩時,不知他會否同意,這是香港的社會風氣,跌倒不懂自己站起來的,不只是小孩;為失敗者找藉口的,不只是溺愛的爺爺婆婆呀!
2012年6月10日 星期日
2012 通脹掛掛鈎債券 iBond
今年,政府再推通脹掛掛鈎債券(iBond,4214)。
去年首次推出 iBond 時,想不到反應很是普通,結果認購 44 手(即 44 萬)或以下,獲得悉數分配。我去年已經寫了一篇網誌分析 iBond,亦如文中所說作出了認購。去年支持我認購的原因,仍然適用,所以會再次認購。
去年大部份股評人都對 iBond 並不看好,今年變成大都建議市民認購,所以我相信認購人數、超額認購數量會以倍數上升,所以最高分配數目,應該遠低於去年的 44 手。如果今年依然按去年的分配方法,那就算是大戶,也不用認購超過 44 手,因為不是按認購比例分配,而是從最少認購者向上分配。這分配方法,是與很多批評者說「益大戶」的說法剛剛相反,是「益小戶」。所以,有報導說城大講師兼資深股評人曾淵滄說會斥資300萬至400萬元認購,施永青在他的《C觀點》又說:「普通人若非大量貸款去申請,最多只能申請到一手」,真是令我莫名其妙。難道今年的分派的方法改成為根據認購額分派,而他們有內幕消息?這可能性我不能抹煞,但我覺得除非政府覺得還未給市民罵夠,否則根據認購額分派,豈不是真正的「益大戶」嗎?
總括來說,如我去年 iBond 網誌所說,iBond 是比在銀行存款優勝,目的是那筆錢不在這三年被通脹蠶食。投資高手們有更好的發達方法,不必儲蓄、更不必買 iBond。
認購 iBond ,也不用大手申請。上年最多獲派的是 45 手,今年一定不會有這高數額。所以,據報導,有不少人借「孖展」認購,如果借多過45萬,肯定是浪費,白付利息。
6月20日更新:分配結果分析
分派結果如下(轉錄自星島日報報導):
可以計算出:
明顯,今年的申請者汲取了上年的結果,申請少數的只佔3分1不到。
去年首次推出 iBond 時,想不到反應很是普通,結果認購 44 手(即 44 萬)或以下,獲得悉數分配。我去年已經寫了一篇網誌分析 iBond,亦如文中所說作出了認購。去年支持我認購的原因,仍然適用,所以會再次認購。
去年大部份股評人都對 iBond 並不看好,今年變成大都建議市民認購,所以我相信認購人數、超額認購數量會以倍數上升,所以最高分配數目,應該遠低於去年的 44 手。如果今年依然按去年的分配方法,那就算是大戶,也不用認購超過 44 手,因為不是按認購比例分配,而是從最少認購者向上分配。這分配方法,是與很多批評者說「益大戶」的說法剛剛相反,是「益小戶」。所以,有報導說城大講師兼資深股評人曾淵滄說會斥資300萬至400萬元認購,施永青在他的《C觀點》又說:「普通人若非大量貸款去申請,最多只能申請到一手」,真是令我莫名其妙。難道今年的分派的方法改成為根據認購額分派,而他們有內幕消息?這可能性我不能抹煞,但我覺得除非政府覺得還未給市民罵夠,否則根據認購額分派,豈不是真正的「益大戶」嗎?
總括來說,如我去年 iBond 網誌所說,iBond 是比在銀行存款優勝,目的是那筆錢不在這三年被通脹蠶食。投資高手們有更好的發達方法,不必儲蓄、更不必買 iBond。
認購 iBond ,也不用大手申請。上年最多獲派的是 45 手,今年一定不會有這高數額。所以,據報導,有不少人借「孖展」認購,如果借多過45萬,肯定是浪費,白付利息。
6月20日更新:分配結果分析
分派結果如下(轉錄自星島日報報導):
政府公布,截至6月13日下午2時iBond認購期結束止,共收到33萬2467份有效申請,申請的債券本金總額達498.36億元。
通
脹掛鈎債券的最終發行額為100億港元,收到33萬2467份有效申請中,全部均可獲配發債券,最多可獲四手。在所有有效申請中,凡認購3手或以下通脹掛
鈎債券的申請,均將獲全數配發所申請的債券。此類申請共99608份。餘下的232859份有效申請,每份申請均將先獲發3手債券,經抽籤後,其中
104233份申請將獲配發多一手債券。
可以計算出:
- 30%申請3手或以下
- 70%申請4手或以上
明顯,今年的申請者汲取了上年的結果,申請少數的只佔3分1不到。
2012年6月8日 星期五
《普羅米修斯 》觀後感
看了 《普羅米修斯 》,整體算是滿意。
看的是 3D 版,不過,不太覺得 3D 的優勝之處。我看的 3D 電影,都是 RealD 制式,看見有人評論說 IMAX 制式會好很多,但我現時可捨不得多花幾十元去看 IMAX 版。
感覺上這片的售票情況好像不很熱烈,有點出我意料之外。這片的香港宣傳好像沒有強調它和《異形》系列的關係,我懷疑是否很多人都不知道這片可說是《異形》的前傳,否則像我這類看過整個系列的觀眾,應該會很期待這部前傳,解開《異形》裡外星太空船、異形、那求救/警告訊號等的原委。這片的確算是解答了那些問題,不過又帶出了更多未解的新問題。
看過了一些關於這片的資料,說如果這片的成績理想的話,製作人希望會拍攝續集。不知是否因為有這希冀,令到他們不急於在本片解決所有問題,令到觀眾帶著很多問號離開戲院。
不想在這裡把我的 N 個問題列出,因為不打算在這裡收集影友的答案,反而想說一說我懷疑邏輯、科學上的謬誤。
以下會涉及影片劇情
本片開首表達出外星人在盤古初開、好像未有生命的地球上,用分解自己的方法去為地球生命播種。影片中,見到外星人可說是徹底分解,甚至連 DNA 的雙螺旋結構也分解,重新組合出生命。若果根據進化論,地球生物的最始祖形式,是單細胞生物,所以那外星人如果是在未有生命之時在地球播種,那第一種生命會是單細胞生物,之後經過億萬年突變和進化,才演變出複雜的生命,包括人類和其他動物。但進化是很隨機加上物競天擇的過程,影片之後說在經過進化過程之後而成的人類 DNA ,竟然和外星人是一樣的!若說「相似」還比較可以勉強接受,但「相同」可說是巧合得不合理!
另一方面,當地球上的生命,由單細胞的較簡單 DNA ,演化、分裂成千萬種不同生物的 DNA ,歷時估計四十億年,同一期間,外星人種也應該不斷進化,那會(起碼外觀)沒有任何改變?
所以,若果我可以改變劇本,我會改成:外星人在地球出現靈長類動物的時候,到訪地球,基於某些原因,用他們的科技改變某些猩猩或猿猴,令牠們能有智慧,進化出人類和文明。
我希望能有續集,解答我腦裡的問題或確認我一些推敲和假設。
看的是 3D 版,不過,不太覺得 3D 的優勝之處。我看的 3D 電影,都是 RealD 制式,看見有人評論說 IMAX 制式會好很多,但我現時可捨不得多花幾十元去看 IMAX 版。
感覺上這片的售票情況好像不很熱烈,有點出我意料之外。這片的香港宣傳好像沒有強調它和《異形》系列的關係,我懷疑是否很多人都不知道這片可說是《異形》的前傳,否則像我這類看過整個系列的觀眾,應該會很期待這部前傳,解開《異形》裡外星太空船、異形、那求救/警告訊號等的原委。這片的確算是解答了那些問題,不過又帶出了更多未解的新問題。
看過了一些關於這片的資料,說如果這片的成績理想的話,製作人希望會拍攝續集。不知是否因為有這希冀,令到他們不急於在本片解決所有問題,令到觀眾帶著很多問號離開戲院。
不想在這裡把我的 N 個問題列出,因為不打算在這裡收集影友的答案,反而想說一說我懷疑邏輯、科學上的謬誤。
以下會涉及影片劇情
本片開首表達出外星人在盤古初開、好像未有生命的地球上,用分解自己的方法去為地球生命播種。影片中,見到外星人可說是徹底分解,甚至連 DNA 的雙螺旋結構也分解,重新組合出生命。若果根據進化論,地球生物的最始祖形式,是單細胞生物,所以那外星人如果是在未有生命之時在地球播種,那第一種生命會是單細胞生物,之後經過億萬年突變和進化,才演變出複雜的生命,包括人類和其他動物。但進化是很隨機加上物競天擇的過程,影片之後說在經過進化過程之後而成的人類 DNA ,竟然和外星人是一樣的!若說「相似」還比較可以勉強接受,但「相同」可說是巧合得不合理!
另一方面,當地球上的生命,由單細胞的較簡單 DNA ,演化、分裂成千萬種不同生物的 DNA ,歷時估計四十億年,同一期間,外星人種也應該不斷進化,那會(起碼外觀)沒有任何改變?
所以,若果我可以改變劇本,我會改成:外星人在地球出現靈長類動物的時候,到訪地球,基於某些原因,用他們的科技改變某些猩猩或猿猴,令牠們能有智慧,進化出人類和文明。
我希望能有續集,解答我腦裡的問題或確認我一些推敲和假設。
2012年6月7日 星期四
雷曼迷債 – 糊塗賬
昨天,立法會公佈了研究雷曼的報告,把責任算到金管局前總裁任志剛、財政司曾俊華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頭上,主要原因是因為監管不力。
這份報告我覺得水平很低,搞了多年得出的竟然是如些成果,令我很懷疑立法會議員的能力。
報告批評財金官員監管銀行銷售金融產品不力,這點我傾向同意,但是,銀行的銷售手法必定是出了問題,「監管不力」才可成立,但奇怪的是,報告沒有對任何銀行加以譴責,那何來監管問題?
其實,雷曼倒閉、即金融海嘯發生前,說那些雷曼迷債是低風險產品,並不為過。那些迷債中指定機構會發生信貸違約的機會很低,迷債持有人因而要付出代價的機會所以也很低,今次那些持有人的損失,並不是產品的設計問題,是出產者雷曼自己倒閉所造成。
那雷曼倒閉的機會,究竟是高抑或低呢?在雷曼倒閉前,它仍然獲得主要評級機構 A 級或以上的良好級數,可以說沒有人敢說當時雷曼會倒閉,就算雷曼的次按問題開始浮現,之後情況惡化時,金融界都預計雷曼不會倒閉,相信美國政府會出手拯救,尤其是不久之前有另一投資銀行 Bear Stearn (貝爾斯登)在美國政府擔保下由 J P Morgan Chase (摩根大通)合併的先例,市場都認為美國政府會再出手。所以,美國政府見死不救,雷曼真的倒閉,可說是一個低風險事件真的發生了!美國政府不去救雷曼,是基於資本主義,美國國會不想政府介入商業運作,財金官員亦不想背上政治責任所造成,否則,雷曼是絕對救得了的,試想想,在整個金融海嘯中,美國還有那間大金融機構破產了呢?沒有,只有雷曼一間!
有雷曼受害者說銀行將迷債等同定期存款,那恐怕的確是誤導,因為兩者性質根本不同。不過,說兩者風險相差不太大,也不算錯。想 2008 年時,Citigroup (花旗銀行)如果不是在雷曼倒閉後,獲得美國政府數百億貸款,可能亦要破產,那如果在花旗銀行有定期儲蓄,縱使有存款保障,恐怕亦未必能全數取回了,如果花旗銀行在 2008 年 10月前倒閉,當時存款保障更只有10萬元!
雷曼迷債令購買者無辜受損,的確是令人同情,尤其是年老、聽了銀行推銷員的遊說,將定存轉為購買迷債,只為多賺微利。但是,罪魁禍首始終是華爾街的貪婪、美國政府的錯估形勢、評級機構的不濟。香港政府監管不足、銀行銷售手法欠妥,縱使脫不了責任,實在不是主因。不過,迷債受害者要出口污氣,要「證明」不是自己的錯,是有人加害,自己是受害者要獲得賠償,立法會亦樂於讓政府揹這大黑鍋,滅任志剛威風,再打出「為民請命」的正義旗幟,賺取政治本錢。
迷債受害人大部份已經得到部份賠償,雖然不是百份百,但應當作自己運氣不好,而且說到底,他們也是因為有比定存更好的回報,才選擇這產品,亦應負上一些責任,也是一個教訓,不要盲目聽推銷者一面之詞,要自己多了解。
這份報告我覺得水平很低,搞了多年得出的竟然是如些成果,令我很懷疑立法會議員的能力。
報告批評財金官員監管銀行銷售金融產品不力,這點我傾向同意,但是,銀行的銷售手法必定是出了問題,「監管不力」才可成立,但奇怪的是,報告沒有對任何銀行加以譴責,那何來監管問題?
其實,雷曼倒閉、即金融海嘯發生前,說那些雷曼迷債是低風險產品,並不為過。那些迷債中指定機構會發生信貸違約的機會很低,迷債持有人因而要付出代價的機會所以也很低,今次那些持有人的損失,並不是產品的設計問題,是出產者雷曼自己倒閉所造成。
那雷曼倒閉的機會,究竟是高抑或低呢?在雷曼倒閉前,它仍然獲得主要評級機構 A 級或以上的良好級數,可以說沒有人敢說當時雷曼會倒閉,就算雷曼的次按問題開始浮現,之後情況惡化時,金融界都預計雷曼不會倒閉,相信美國政府會出手拯救,尤其是不久之前有另一投資銀行 Bear Stearn (貝爾斯登)在美國政府擔保下由 J P Morgan Chase (摩根大通)合併的先例,市場都認為美國政府會再出手。所以,美國政府見死不救,雷曼真的倒閉,可說是一個低風險事件真的發生了!美國政府不去救雷曼,是基於資本主義,美國國會不想政府介入商業運作,財金官員亦不想背上政治責任所造成,否則,雷曼是絕對救得了的,試想想,在整個金融海嘯中,美國還有那間大金融機構破產了呢?沒有,只有雷曼一間!
有雷曼受害者說銀行將迷債等同定期存款,那恐怕的確是誤導,因為兩者性質根本不同。不過,說兩者風險相差不太大,也不算錯。想 2008 年時,Citigroup (花旗銀行)如果不是在雷曼倒閉後,獲得美國政府數百億貸款,可能亦要破產,那如果在花旗銀行有定期儲蓄,縱使有存款保障,恐怕亦未必能全數取回了,如果花旗銀行在 2008 年 10月前倒閉,當時存款保障更只有10萬元!
雷曼迷債令購買者無辜受損,的確是令人同情,尤其是年老、聽了銀行推銷員的遊說,將定存轉為購買迷債,只為多賺微利。但是,罪魁禍首始終是華爾街的貪婪、美國政府的錯估形勢、評級機構的不濟。香港政府監管不足、銀行銷售手法欠妥,縱使脫不了責任,實在不是主因。不過,迷債受害者要出口污氣,要「證明」不是自己的錯,是有人加害,自己是受害者要獲得賠償,立法會亦樂於讓政府揹這大黑鍋,滅任志剛威風,再打出「為民請命」的正義旗幟,賺取政治本錢。
迷債受害人大部份已經得到部份賠償,雖然不是百份百,但應當作自己運氣不好,而且說到底,他們也是因為有比定存更好的回報,才選擇這產品,亦應負上一些責任,也是一個教訓,不要盲目聽推銷者一面之詞,要自己多了解。
2012年6月5日 星期二
行街經過,不如買層樓?
今天經過荃灣愉景新城商場,那裡正在推銷一新樓盤「沙田溱岸8號」,那處好像設有示範單位,整個商場我估計集結了過百名地產代理經紀。在這樣的陣容下,在商場中經過當然難免會遇到那些經紀。
我一身平民打扮,想不到也會有經紀招手,我最初打算不加理睬,相信那些經紀自會明白我沒有打算買樓,但想不到竟然有一經紀隨步跟來,實在有街道強行做問卷、「募捐」的死纏感覺!
真令我嘖嘖稱奇,買一個單位,最少亦要四、五百萬吧?難道一個路人甲、乙、丙,會在沒有打算之下,在經紀推銷之下會購買?不要說大部份平民百姓買不起,買得起的,也不會在沒需要、沒打算、沒準備之下,因那經紀的推銷而買吧?如果這樣也可以成功推銷,那較為便宜的勞斯萊斯房車、勞力士錶、LV 手袋也應該用同樣手法,在街邊叫賣吧?
這段期間,將會避免去愉景新城商場了,待那樓盤賣完才去,免生麻煩。
我一身平民打扮,想不到也會有經紀招手,我最初打算不加理睬,相信那些經紀自會明白我沒有打算買樓,但想不到竟然有一經紀隨步跟來,實在有街道強行做問卷、「募捐」的死纏感覺!
真令我嘖嘖稱奇,買一個單位,最少亦要四、五百萬吧?難道一個路人甲、乙、丙,會在沒有打算之下,在經紀推銷之下會購買?不要說大部份平民百姓買不起,買得起的,也不會在沒需要、沒打算、沒準備之下,因那經紀的推銷而買吧?如果這樣也可以成功推銷,那較為便宜的勞斯萊斯房車、勞力士錶、LV 手袋也應該用同樣手法,在街邊叫賣吧?
這段期間,將會避免去愉景新城商場了,待那樓盤賣完才去,免生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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