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7日 星期日

短批大家樂「減飯鐘錢」事件

想從勞資對奕角度(不是僱員角度),評論一下大家樂資方的事件處理手法。

  • 大家樂時薪加兩元,收入實減2%︰大家樂巧立名目,名為加時薪實令員工薪金減少實在令人討厭;未有估計引起的員工、社會反應,令人詫異。吃飯時間不計入工作時間、不計工錢,我覺得不算是不公平,但大家樂不應借此扮成「加」了人工給員工,更不應令員工收入減少。

  • 大家樂撤「減飯鐘錢」,薪照加︰從大家樂員工角度,有每月數百元的真正加薪,當然是快樂的事,是工運、群眾壓力的成功。不過從僱主、危機處理角度,大家樂這決定卻不是上策。首先,據報導中的分析,撤回「扣飯鐘錢」的支出,達去年淨溢利的8.4%。而且,之前大家樂所聲稱的「扣飯鐘錢」並非違反「行規」,現在顯得自打嘴巴。大家樂唯一的得益,相信是避免了週二的罷吃吧。我覺得大家樂可以保持不計吃飯時間工錢,但把時薪上調一元,令員工不會因「扣飯鐘錢」而減薪,時薪上調一元所增加的成本亦比現方法少,更堅持了「扣飯鐘錢」並非違反「行規」的立場。

大家樂今次的事件,從頭到尾都是公關上、談判上、危機處理上的反面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