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7日 星期一

泛民開立法會,一個也不能少

當泛民各黨派還興高采烈地慶祝得到27席立法會議席,比他們宣稱的「關鍵少數」24席多了3席時,他們跟著迎接的,會是艱苦的一屆立法會,之前隨意缺席的自由,恐怕是不復再了。為什麼呢?

首先,看一下基本法《附件二: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的第二節:

二﹑立法會對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

除本法另有規定外,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對法案和議案的表決採取下列程序:

政府提出的法案,如獲得出席會議的全體議員的過半數票,即為通過。

立法會議員個人提出的議案、法案和對政府法案的修正案均須分別經功能團體選舉產生的議員和分區直接選舉、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議員兩部分出席會議議員各過半數通過。

可以見到,政府提出的草案,只要建制派43個議員中有超過27人出席,便一定可以通過,假設如果主席是繼續建制派擔任,那建制派有29人出席便可,建制派還有14人可以不出席投票。

如果是議員個人提出的議案、法案和修正案,需要進行分組點票,功能組別方面泛民是必敗的,地區直選方面,泛民亦只是以18比17票,緊緊多一票而矣。若果他們有三人決席,他們便可能不能在地區直選組別勝出。在一個更極端情況下:梁國雄上訴失敗,立法會主席之位建制派讓給泛民,如果泛民跟隨主席不投票的慣例,那泛民地區直選實際最多只剩17人出席、只有16票,那建制派便可憑17票在地區直選分組點票也勝出。

當然,建制派未必會讓泛民當主席,泛民當主席亦可能不依不投票慣例,梁國雄亦可能會上訴得直,但始終今年泛民比建制的議席數目為18跟17之比,和上一屆19比11之比,泛民的優勢已剩無幾,要否決政府的議案機會已很微,要否決建制派議員的議案,也不像以前輕鬆。出席議會去投票,泛民議員可說是一個也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