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8日 星期一

派錢給新移民

以下轉載自題為《財委會通過注資15億關愛派錢》的報導: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向關愛基金額外注資15億元,用以派發6000元予合資格低收入新移民。

民建聯和工聯會都表態支持,但民主黨的黃成智質疑,政府將派發津貼責任,推予關愛基金,是利用關愛基金作擋箭牌,不負責任,職工盟李卓人亦提出,派錢予新移民引入資產審查是歧視。

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回應表示,入息審查以家庭住戶為單位,是一貫做法。他又指出,政府對新移民採取包容態度,向永久居民派錢目的是藏富於民,但向新移民派錢是幫助有需要的人適應新生活,兩個項目不同,不應該向延遲取款的新移民提供奬賞。

本來新移民並沒有 6000 元的分派,如今政府用「關愛基金」這非官方渠道,令有需要的新移民同樣得到 6000 元的資助,應該是令那些獲助人得到喜悅。黃成智的那「擋箭牌」問題,令我感不到他「成智」,對他的智慧「成疑」。

李卓人說的什麼「新移民引入資產審查是歧視」,也是強詞奪理,挑撥是非。其實,如我之前的一篇網誌所言,香港永久居民的人人 6000 元我覺得已是用非其所,並非善用公帑,如今對不是永久居民的分發 6000 元,採取較善用資源的政策,說什麼「歧視」?

其實,基本法第一百零七條說: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並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

盲目派錢 6000元的行動,會導致 2011 / 2012 的財政預算,出現 144 億元赤字,那算不算是違反基本法呢?